九江: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开展

12.10.2016  13:04

      近日,记者从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九江市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在10个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中介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九江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专项整治从10月上旬持续至10月底,整治重点针对10个方面: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或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但违规开展相关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彻底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于已备案的中介机构向社会公开,提醒群众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各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和投诉,以及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调查,快速处理;建立日常巡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方式,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及时查处。

  同时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制度,积极推行中介人员实名服务制度;各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已经建立,各地积极推行,为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开通网签功能;建立诚信体系,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对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建立诚信档案,对于拒不改正或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记入档案。

(来源:九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