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频发非法集资案 难拒高额回报陷泥沼

08.05.2014  11:50

近年来,以高额回报等方式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活动,在九江一些县市区频频发生。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九江市目前已采取措施,加大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力度。非法集资案件为何频频发生?其背后有着哪些主客观原因?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现象

九江频发非法集资案件

2005年4月至2009年12月,王某在德安县经营服装厂期间,因亏损及借款产生债务。之后,王某虚构承接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周转等事实,以高额利息诱惑,从100余人手中集资达2亿余元。2012年8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4年。

类似的案件,近年来在九江频频发生。这些非法集资案涉案资金少则一两百万,受害者几十人,多则三五千万甚至上亿元,受害者达数百人甚至上千人。非法集资者多为企业老板,也不乏国家公务人员。当资金链断裂时,非法集资者大多选择“跑路”。

九江市浔阳区法院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该院已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300余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

探因

受害者难拒高回报诱惑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为何呈高发态势?工作人员指出,原因在于高回报的诱惑和非法集资手段的隐蔽性,以及百姓风险意识的欠缺和投资渠道的受限。

据介绍,非法集资的利率常常高达20%至50%。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一些群众纷纷跳进非法集资的陷阱。而百姓手头可支配资金日益增多以及有效投资渠道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非法集资的蔓延。

另外,在融资难困境下,一些中小企业从民间借高利率资金,后来随着亏损额的增大,陷进了非法集资的泥沼。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非法集资活动时间跨度达三四年之久,但监管部门并未及时掌握,凸显出市场监管体系的滞后。

举措

打防并举遏制非法集资发生

目前,九江市各县区都已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例如,瑞昌市就规定全年开展不少于两次民间融资排查活动,尤其是对建筑、房地产、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等非法集资易发、高发行业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民间融资风险隐患,防范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采访中,一些金融和法律界人士还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间富余资金不断积累,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同时,政府部门应积极为中小企业探索建立融资新渠道。(记者曹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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