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盛赞某被判“反革命罪”工人:我比不上他
1980年5月,习仲勋和叶剑英、许世友、杨尚昆(右起)在广州合影。
邓、习调京履新职
共同处理新疆问题
邓小平和年龄小自己9岁的习仲勋开始工作交往始于1952年7月。当时,中共中央为了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加强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决定调各大行政区主要领导人到中央工作,即当时盛传一时的“五马进京”。主持西南局的邓小平(任西南局第一书记、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西南军区政委等职)调到北京后担任政务院副总理;主持西北局的习仲勋(任西北局第二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等职)调到北京后接替陆定一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并兼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此外还有东北局的高岗、华东局的饶漱石、中南局的邓子恢,调京后分别担任党和国家机关的其他领导职务。同时,他们5人还兼管指导本大区的重要工作,如邓小平兼管指导西藏问题,习仲勋兼管指导新疆问题。
邓小平和习仲勋较早共事,就是处理新疆问题。1953年2月20日,邓小平召集习仲勋等开会,研究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问题。会议认为,建立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方案是可以同意的。实施步骤是:先帮助境内其他聚居的少数民族逐步实行区域自治,最后建立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在具体进行中要真正做到各民族人民充分酝酿成熟,不必太急;完成期限以规定到1954年底为宜。24日,邓小平给毛泽东写了书面报告。报告认为,考虑到在目前情况下搞好新疆的区域自治还有一个较为关键的问题,“即如何适当的教育维吾尔族的广大干部克服某些大民族主义的思想,真正从思想上切实执行中央的民族政策,搞好各民族的团结”。建议:如中央同意,拟即本此精神约集(习)仲勋、(李)维汉、包尔汉、赛福鼎等同志共同谈一次。
经过批准,3月17日上午,邓小平召集习仲勋和李维汉等开会,研究《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草案)》。27日,邓和习、李书面报告毛泽东并中共中央,提出重要建议:第一,基本同意《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草案)》。第二,在新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情。因此,“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可在土改基本结束后,先从维吾尔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着手推行,取得经验,而后逐步完成全省范围的区域自治。第三,在进行民族区域自治及有关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过程中,“必须强调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务使干部和群众对伟大祖国能有正确的认识,对毛主席的民族政策能有更深刻的体会”。第四,维吾尔族在新疆如同汉族在全国一样,在各兄弟民族中是多数,是主体民族。因此,“必须教育维吾尔族干部如同汉族在全国范围内团结、帮助和照顾各少数民族一样,来团结、帮助和照顾新疆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第五,新疆自治区(1955年成立时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仍应相当于省级,与内蒙古自治区和西藏(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一样均直接受中央领导,并受大行政区行政委员会的督导。第六,新疆改名“天山”不完全切合实际,以不改为妥,全称为“新疆自治区”。报告说明:“仲勋同志又与赛、包研究”,“经再次深谈,已表示接受。”“后仲勋告包、赛,成立新疆自治区是明年的问题,还可继续研究,目前暂不以此名称问题在于部中讨论,免得把大家的注视引向不关主要的争论上去,此一点,包、赛都赞成。”
1959年3月,习仲勋出席在上海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31日傍晚,他看到会议发的《关于国家机构和人事配备方案(草案)》征求意见文件,其中提名自己为副总理人选,他当即表示:转请中央考虑更为合适的人选,自己还是把现任的工作做好更为有利。并致信毛泽东和邓小平表达自己的想法。但毛泽东等仍坚持既定的人事配备方案。4月,习仲勋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
然而,习仲勋担任副总理还不到4年时间,就在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被康生诬告“利用小说进行反党”而遭停职审查,后又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残酷迫害,被审查、关押、监护前后长达16年之久。
解放思想为改革
邓小平大刀阔斧全面拨乱反正
习仲勋镇守祖国“南大门”率先积极响应
1978年,在邓小平批示下,中央对习仲勋冤案进行了审理,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立即主持为习仲勋平反。这年2月,习仲勋的人生出现了历史性转折。2月24日至3月8日,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邓小平为政协主席,习仲勋当选为政协常委,并很快有了新的使命。
广东是祖国的南大门,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情况又比较复杂。因此,分管广东工作的叶剑英同华国锋、邓小平等领导人交换意见后,决定习仲勋主持广东省委工作。前往广东之前,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和汪东兴等都接见了习仲勋,对他到广东工作寄予很大希望。习后来回忆:“特别是小平、剑英同志都找我谈话,要我大胆工作,来了要放手干。”
4月初,被任命为中共广东省委第二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的习仲勋从北京乘飞机抵达广州,开始投入紧张的工作。首先是旗帜鲜明地响应邓小平积极支持领导开展的真理标准讨论。当时,由于“两个凡是”的提法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理论工作者特别是许多老一辈革命家的抵制和强烈反对,最终引发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光明日报》5月11日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重要文章发表后,习仲勋领导和主持的中共广州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和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分别于12日和13日予以转载。
当时,在党内外思想很不统一的情况下,邓小平于6月2日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长篇讲话,表示支持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6日,邓小平的讲话全文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标题为《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文章称:有的人还认为谁要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谁就是犯了弥天大罪。“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我们领导干部的责任,就是要把中央的指示、上级的指示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当“收发室”,简单地照抄照转。6月24日,《解放军报》又发表题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的文章,从理论上回答了对“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种种责难和疑问,可以说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重要文章的姊妹篇。
习仲勋深刻地认识到这场讨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关注着全国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进展。6月30日,他在省委四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的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最近报纸上有些文章要好好读,如《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理论要与实践结合起来,理论要指导实践,实践反过来又丰富这个理论,离开实践,理论一文不值。马列读得多,但不同实践结合,那有什么用处呢?”后来,习仲勋回顾说:“开展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虽然当时没有部署基层也开展讨论,但对省委领导来说,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用实践来检验,使我们在重大决策、思想路线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都有了进步,作用是很大的。”
同时,习仲勋还注意全力平反一批冤假错案,从隆重悼念陶铸同志到雷厉风行解决污蔑彭湃、杀害彭湃家属的冤案;从为“李一哲”事件平反到推动反“地方主义”案件复查平反,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受到人民群众的赞誉。“庄辛辛冤案”就是其中一例。1976年4月初,北京发生了“天安门事件”,广州人民以各种方式悼念周恩来,拥护邓小平,反对“四人帮”。广州半导体材料厂的青年工人庄辛辛,于4月7日向《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公开写信说:“支持邓小平!打倒张春桥!支持邓小平!打倒姚文元!支持邓小平!打倒江青!”“敬爱的周总理,永远活在我们革命人们的心中!”“我们要的是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不要阉割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遭到逮捕和批斗,按“反革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78年7月,广州市委讨论研究了庄辛辛案件,决定为其彻底平反。习仲勋参加会议并讲话:“‘文化大革命’时,庄辛辛还是个小孩子,他这样关心国家大事,我们比不比得上他?我就比不上他。像这样的人,在激烈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中,这样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是不简单的,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随后,省委书记出席大会,宣布为庄辛辛彻底平反,恢复名誉,这在全国处理同类案件中是较早的。
为广东向中央“要权”
习仲勋: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
邓小平: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1978年春夏,中央先后派出三个考察组去境外考察。其中一个是由国家计委和外贸部组成的经济贸易考察组,在香港和澳门的工厂、农场、港口、建筑工地、农产品市场及一些商店实地考察,探求与内地特别是广东合作发展的可能性。考察组回到广州后,向习仲勋等广东党政领导人介绍考察情况,提出了建议。习仲勋等人对此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他们进一步打开思路,向考察组提出了在毗邻港澳的地方建立试验区的大胆建议。之后,广东方面积极收集对外开放可供借鉴的资料并加以研究,重点研究了亚洲“四小龙”经济腾飞的经验,准备借鉴他们的做法放手大干。6月3日,华国锋等听取考察组汇报后指示:“总的同意”,“说干就干,把它办起来。”
6月20日晚,习仲勋主持召开广东省委常委会议,讨论落实华国锋、邓小平、李先念在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今后八年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的规划要点》时的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听取考察组汇报后的指示,一致认为,党中央对广东十分关心,给予了很大支持,必须认真贯彻,抓紧落实,切实搞好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和宝安、珠海两县的建设,决不辜负党中央的殷切希望。7月上旬,习仲勋再次到宝安视察。在他的主持下,广东根据本省特点,并借鉴亚洲“四小龙”经验,开始着手筹建大规模的出口基地。
1979年1月23日,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县改为珠海市。3月5日,国务院同意两县改县为省辖市(此前还批复同意《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规划设想》及在蛇口建立工业区的报告),并指出:“凡是看准了的,说干就干,立即行动,把它办成、办好。”紧接着,邓小平看到一份关于香港厂商要求在广州开设工厂的来信摘报,随即批示:“这种事,我看广东可以放手干。”这给习仲勋和中共广东省委以很大鼓舞,更坚定了他们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的决心和信心。习仲勋后来回忆:三中全会的重大决策,为我们展现了广阔前景,同时又促使我们认真思考,如何按照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广东的实际出发,把广东的四化建设搞得快一些,如何充分发挥广东的特点和优势,使广东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这时,叶剑英正在广州视察工作。习仲勋等向他作了汇报。叶剑英非常高兴,表示支持,并说:你们要快些向邓小平同志汇报。
就在这年4月,习仲勋在赴京参加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言表示:“不仅经济体制,整个行政体制上也要考虑改革。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各省有各省的特点,有些事应该根据各省的特点来搞,这也符合毛主席讲的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的原则。”随后,习仲勋提出:“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广东希望中央给个新的体制和政策。”“‘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广东作为一个省,是个大麻雀,等于人家一个或几个国。但现在省的地方机动权力太小,国家和中央部门统得过死,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要求是在全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放手一点,搞活一点。这样做,对地方有利,对国家也有利。”这些话反映了广东要求中央扩大地方自主权急迫而强烈的愿望。
习仲勋还在向华国锋、邓小平、李先念、谷牧等同志汇报关于广东情况时表示:我们省委讨论过,希望中央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先走一步。习仲勋的提议,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邓小平在听取时插话说:“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利用华侨资金、技术,包括设厂,这样搞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因为我们赚的钱不会装到华国锋同志和我们这些人的口袋里,我们是全民所有制。如果广东、福建两省八千万人先富起来,没有什么坏处。”他还说:广东“只要不出大杠杠,不几年就可以上去”,“如果广东这样搞,每人收入搞到一千至二千元,起码不用向中央要钱嘛!”
会议期间,习仲勋在怀仁堂向邓小平作了一次专题汇报,再次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较多的自主权和机动余地;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各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港澳同胞、华侨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邓小平非常赞同广东富有新意的设想,他敏锐地感到这是一种新思路,是中国实施开放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当听说大家意见不一致,“贸易合作区”的名称定不下来时,邓小平不假思索地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习仲勋后来回忆:小平同志很同意我的思路。当时有人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变资本主义,小平同志回答得很明确,很中肯,他说,我们赚的钱是不会落在我们这些人的口袋里的,我们是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在给广东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办特区这样一个大政策出台的思路方面,“小平同志与广东的干部群众的想法是不谋而合。一方面,广东有这样的要求,另一方面,小平同志大的思路也在这个方面想,并且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根据邓小平建议,中央工作会议正式讨论了广东和福建省的提议,并作出关于充分发挥广东、福建两省的有利条件和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地试办出口特区的决定。
会议一结束,习仲勋赶回广东,立即向省委常委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和向中央“要权”的经过。在传达中,他“特别强调广东要求先走一步,不光是广东的问题,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的问题,是从全局出发的。又说,广东这事,今天不提明天要提,明天不提后天要提。中国社会发展到现在,总得变,你不提,中央也会提。拼老命我们也要干”,“我们挑的担子很重,但很光荣。要好好搞。”
反偷渡外逃加快改革步伐
邓小平:放手搞,不要小手小脚
习仲勋:带领广东人民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正在广东省实施改革开放先走一步的时候,另一个历史难题——“偷渡外逃”成为习仲勋到广东履职后遇到的棘手问题。1977年11月,韦国清、王首道等在向到广州视察工作的邓小平汇报工作时说,当前广东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靠近港澳边境地区偷渡风猖獗,边防部队防不胜防。邓小平当即指出:“这是我们的政策有问题,不是部队所能管得了的。”他强调要恢复过去行之有效的政策,发展经济,“逃港,主要是生活不好,差距太大。”他指示要认真清理农村政策和城市政策。这番话,是邓小平对当时中国社会深刻认识和反思的结果,是有远见卓识的。
1978年下半年,广东偷渡外逃又严重起来。习仲勋到地市县考察,就选择到逃港最严重的宝安县,他指出,制止群众性外逃的根本措施是发展经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尽快遏制偷渡外逃风潮,根据习仲勋指示,广东省委于9月发出制止偷渡外逃的紧急电报通知。10月14日至18日,全省反偷渡外逃座谈会在汕头市召开,提出必须切实加强对反偷渡外逃斗争的领导,积极搞好生产,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要求严格边防管理,加强堵截工作。后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习仲勋决心将偷渡外逃当作一场大的战役来打。他于1979年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贯彻研究中央指示,制定相应措施,部署反外逃工作,并成立反偷渡外逃领导小组,亲任组长。在这场斗争中,他强调“贯彻治本治标并举,以治本为主的方针”。1980年1月8日,广东省政府(1979年12月,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改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习仲勋当选省长)颁布了《关于处理偷渡外逃的规定》,反偷渡外逃斗争从此有了操作性较强的法律依据,同时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偷渡外逃的专项斗争。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努力,偷渡外逃的势头得到遏制。在这场反偷渡外逃的斗争中,习仲勋和中共广东省委深切地感到要最终解决偷渡外逃问题,根本是要靠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随之,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推动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特区建设。
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创办经济特区,为广东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10月,习仲勋在中共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向中央汇报广东工作,中央领导一致支持广东放手搞。会议期间,习仲勋等还向邓小平作了汇报,邓小平对广东的改革开放作了重要指示。习仲勋在向广东干部传达这两个会议精神时,把邓小平的原话作了重点传达。他说,小平同志“要我们放手搞,不要小手小脚……他还说深圳、珠海划两块地方,就叫特区好”。邓小平还说,将来台湾回来,香港回来,也是特区。过去陕甘宁也叫特区,是我们中国的地方就是了。小平的这些指示,给广东增添了新的巨大力量。
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习仲勋带领广东人民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终于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深圳和珠海特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带动了广东全省经济发展和其他各项改革。以习仲勋为首的中共广东省委,乘势而上,大胆突破传统经济体制束缚,率先进行市场取向的价格改革,企业管理改革和计划、商品流通等方面的改革也先后跟进,并取得明显成效。广东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发展。此时的广东,已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排头兵。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使广东人民看到了希望。没过多久,有些偷渡到港澳去的人见家乡经济发展了,又成批成批地回来了。
1984年1月,邓小平第一次视察深圳、珠海两个特区,这里“一片兴旺发达”的景象给他留下深刻印象。2月24日,他回到北京后说:“深圳治安比过去好了,跑到香港去的人开始回来,原因之一是就业多,收入增加了,物质条件也好多了,可见精神文明说到底是从物质文明来的嘛!”
曾担任过中共广东省委书记的张德江这样评价习仲勋对广东所作的贡献:“习仲勋同志在广东工作期间,是广东发展历史上最关键的一段时期,因为这段时期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正是拨乱反正,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封闭转向开放的时期。这期间,习仲勋同志付出了大量心血,发挥了关键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他首先通过平反冤假错案等一系列工作实现稳定,通过真理标准讨论统一思想,通过农村、工厂和一系列改革推动发展,通过探索搞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推动对外开放,四件事一气呵成,相辅相成。习仲勋同志根据广东毗邻港澳、海外华人华侨众多的特殊地理人文环境,既着眼于广东的发展,又着眼国家的战略大局,代表省委向中央提出给广东特殊政策,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要求,提出搞改革开放实验区。所有这些,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没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没有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胆识和魄力,是办不到的。习仲勋同志是广东改革开放的奠基人、开拓者,这是习仲勋同志一生中为党、国家和民族作出的重大贡献之一。”他还说,广东现在和将来的发展,都不能忘记当年由习仲勋同志带领省委“一班人”为改革开放奠定的基础,都不能忘记习仲勋同志为广东改革开放所作出的历史贡献。
中共中央高度评价:
习仲勋率先向党中央提出“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的请求,得到了邓小平同志的赞同”
1980年11月,中央决定调习仲勋回北京,这是从党和国家的大局考虑的。次年3月,他参加中央书记处工作。不久,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历史上又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会议解决了两大问题:一是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二是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进行了改选和增选,胡耀邦当选为中共中央主席,邓小平当选为中央军委主席。就在此次会上,习仲勋被补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此后,他协助胡耀邦处理中央书记处的日常工作,以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革命家的魄力,驾轻就熟,卓有成效,受到了新老干部的称赞。
1982年9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这次大会上,邓小平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划时代的命题,指明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习仲勋在这次会上当选中央委员,在随后举行的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协助胡启立负责中央书记处常务工作。不久,9月30日,胡耀邦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明确了书记处的分工,习仲勋除协助胡启立工作外,负责联系干部工作,负责统一战线以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动态和方针政策的研究工作。在此后的时间里,他与胡启立一起协助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处理党和国家的重大事务。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的胡启立后来回忆说:当时正值改革开放之初,“小平同志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高瞻远瞩;耀邦等同志全力推进;仲勋同志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是改革开放的坚定拥护者和积极推动者。”耀邦同志对仲勋同志非常信任,把许多大事情交给他办理。当时为了方便领导,中央书记处成立了临时领导小组,胡耀邦任组长,习仲勋任副组长,许多日常工作都是由习仲勋来处理的。
1987年2月,习仲勋又踏上了广东这方改革开放的热土,他格外激动。他说:“党中央为广东开放、搞活经济制定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产生了这样大的威力,使广东发生了这样历史性的、巨大的变化,变得出乎意料的好,真使人感慨万千。这都是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结果。”“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的那样,实践证明我们的开放、改革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我可以作为历史变化的见证人。”习仲勋还高兴地说:我离京前曾向中央报告,这次去广东的目的是一看二听三了解。到深圳看了后,我又加了一条“四学习”。因为这里的确有许多新事物、新经验值得学习,是过去想都没有想到的。办经济特区这个试验是成功的,其“窗口”作用将会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实践证明,党中央和小平同志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中共中央对习仲勋在广东所作出的重大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他坚决支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拥护党中央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刀阔斧地拨乱反正,全力平反冤假错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各项政策,增强了团结,稳定了局势。他团结省委“一班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率先向党中央提出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有利形势,发挥广东的特点和人文地缘优势,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的请求,得到了邓小平同志的赞同。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创办经济特区,为广东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使广东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和排头兵,为国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提供了宝贵经验。习仲勋同志在这个历史进程中,表现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革命胆略,为广东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特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本文作者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