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迅速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

22.10.2015  17:56

  10月22日,上饶市纪委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张晓洪首先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市纪委副书记吴磊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随后,各部室负责人纷纷表态,畅谈学习体会和认识。大家一致表示,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上饶市作为全省“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设区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早学快学,学深学透,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以学习的成效来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最终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市纪委副书记王金福认为,旧《准则》针对廉洁从政行为规定了52个不准,新《准则》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做什么、“”做什么,不再是“不准”做什么。这一道德“高线”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一个实事求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新修订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新修订的《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这里一边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一边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纪律和道德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市纪委研究室主任邓登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处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为六大纪律,并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定“底线”,目的是用更加明确的制度要求惩戒违纪者。党内法规是从严治党的“戒尺”,新的《准则》和《条例》与时俱进,增添了新内涵,完善了相应法规体系,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

  市纪委宣传部部长吴选材表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对于治理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纪律刚性约束至关重要。修订后的《条例》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市纪委宣传部已经制定“学准则学条例”活动的宣传方案,将按照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文艺宣传四个方面开展,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密集宣传,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有关要求入脑入心,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绳和行动自觉。图为专题学习会会场。(上饶市纪委 康会同    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