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为官四要

05.08.2015  11:13

  凡事都有其要领,为官当领导作为治理社会事务的一种社会职业,也是如此。自古以来,为官之要领或称之为官之道一直受到人们的重视。战国时的荀况说,执政者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但仅凭权力并不能使天下自行安定,“安之者必将有道也”。为官之道,对于我们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我体会到最重要的有四点:

一是为官之本。

  为官之本在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造福一方就是造福于人民,这与我们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一个意思。现在社会上有一种偏激心理,认为清高者不屑于为官从政,不屑于与官为伍;认为官场多龌龊,为官多不廉。  我想,“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同医生、清洁工等社会职业一样,都是社会的需要。“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并无好坏可言。但为官是有好坏之分的。因此,从做官的第一天起,就要思考为什么要当官和当什么官这两个问题。有些人致仕数十年,终为名利所困,或一事无成,或身败名裂。究其原因,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当官宗旨。旧社会,有的人十年寒窗潜心致仕是为了光宗耀祖,青史留名;有的人钻营官场,是为了鱼肉百姓,大发横财。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上,帝王将相何其多,但在百姓头脑中留下记忆的也不过百来号人。李白、杜甫官不过五品,修建都江堰的李冰父子、设计赵州桥的李春,也非大官,鲁班、黄道婆等更是与官无缘,可见,青史留名与官阶并无本质联系,而是与做事相联系。如果当官只是为了图个人私利,那么,在政治上就会结党营私,行为上就会违背道德施欺骗邪恶之术,终难逃脱声败名裂的下场。当官,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这是共产党的“官”与旧社会的官的本质区别。造福于民要大公无私。只有无私才能无弊,无弊才能为政公平,使民安居乐业。造福于民,还要与民相知心,这就要切实改进领导作风,深入群众,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主动、及时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造福于民,最重要的是做人民公仆,为民办实事。


 

二是为官之理。

  为官之理在于讲奉献。当共产党的“官”要造福于民,就得讲奉献,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毛泽东同志说,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如果想当官又想发财,那是十分危险的。有些人当了官,就以权谋私,结果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陈毅同志不是早就说过“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吗?想通过当共产党的“官”来发财,党纪不容,国法不容。古时候说“无官一身轻”。想当官又想图清福也是办不到的。当官要负责任,任务没有完成要找你,有困难要找你,出了事故要找你。甚至老百姓心中有怨气,想骂人也是骂当官的。我认为认认真真地当好共产党的“官”是很辛苦的。我也没有听到哪一个称职的领导人说过当官真舒服。既然这样,为什么还有人要当官呢?从社会角度讲,官是一种职业,必须有人去做。从个人角度讲,当官是服从党的事业的需要。一个不图私利,不图清福,只图为社会、为人民多做贡献,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人,在领导岗位上,即使工作苦些、累些,他的心里也是充实的,这种充实感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无穷的乐趣。


 

三是为官之德。

  为官之德在于清廉。为官一场最起码应留个清名。持身必须以清廉为准则,凡利禄名誉“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当官做领导,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因此在钱财、名利问题上犯错误的可能性总会比一般人大。如果平时不刻意“慎独”,不注意防范“找上门来”的错误,老是怀着侥幸心理去为不可为之事,非栽跟斗不可。当领导要以德服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 中分析原始社会酋长在氏族内部的权力特征时说,“酋长在氏族内部的权力,是父亲般的、纯粹道德性质的”,它“以自己的榜样来影响别人”。道德榜样的影响力不能忽视,现代领导人应更懂得这个道理。如果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在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上不成为榜样,就无法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威信。


 

四是为官之义。

  为官之义在于明法。这里讲的义,不是指江湖义气,而是指维护公正,申张道义。无明法不足以正纪纲,无纪纲就不能护公正,张道义。北宋包拯认为:“法令既行,纪律自至,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事事老好人主义。老好人主义从本质上说,就是没有为官之义。没有为官之义,使法度变得模糊不清,纪纲变得松懈无力。没有为官之义的原因在于私蔽心窍。因此,只有为官者“寸心不昧”,方能使“万法皆明”。法度明,纪纲正,大治之势必成。事实证明,哪里的领导秉公办事,不畏权贵,执法严明,那里的正气就上升,事情就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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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