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审计局在木兰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任中审计试点工作

26.07.2017  01:03

  

  为做好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任中(离任)审计工作,根据《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7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审资环发〔2016〕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石城县审计局2017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任中(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经向我县党委组织部请示,确定在木兰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任中审计试点工作。

  7月14日,石城县审计局对黄运松、卢振鑫同志自2010年1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任石城县木兰乡党委书记、乡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进点见面会在木兰乡政府会议室召开,木兰乡人民政府乡长卢振鑫及乡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审计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县审计局局长沙新民出席了会议。

  会上,审计组组长卢慧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纪律,审计组主审董树油介绍了此次审计工作的相关安排和主要审计内容。木兰乡乡长卢振鑫代表乡人民政府作了表态性发言,要求乡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真实、及时地提供审计资料;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以此次审计为契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为木兰乡可持续性发展提供能动力。

  县审计局局长沙新民重点就开展好此次审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认识要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和全新尝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要求,是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到位,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二是配合要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既是正常审计,又有区别于常规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并界定责任。数据收集较难,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审计组要注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被审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三是效率要高。本审计项目纳入省审计厅项目计划,既是市审计局试点项目,时间比较紧,要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审计报告和相关信息。四是质量要保证。审计结果要经得起历史和现实的考验,责任界定要明确,并注意“三个区分”,及时总结审计经验,有的放矢,保证审计质量。五是纪律要严。要严守审计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依法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树立审计形象。(石城县审计局刘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