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就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11.08.2015  12:48

   编者按

  几乎再没有什么,比“留守儿童”更能一次次触动整个社会的泪点,这是一个时代的伤痕。

  实际上,多年来,社会各界对于留守儿童的关注不可谓不多,但是,他们的悲切境遇却接二连三地涌入公众的视线。现实究竟该如何改变?生命的尊严、成长的温暖又该如何保障?本版今天刊登这篇对于留守儿童现状的最新调研,希望作者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能够为我们寻求问题解决的努力召唤更多的力量,让我们一起为留守儿童的幸福童年贡献才智,让我们一起为他们明媚的未来鼓与呼!

   留守问题的难点在于那些父母双双外出或失联的儿童

  7月下旬,笔者随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人员一行先后到重庆市巫溪县上磺镇羊桥村、文峰镇思源村,酉阳县楠木桩村、黔江区后坝村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父母失联留守儿童、爱心妈妈、住村社工、乡村学校,并与当地村、乡、县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交流,切身感受到留守儿童问题解决之难,也意识到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与必要。

  从思源村参加完为3名留守儿童举行的生日礼后,坐了一段回镇里的乡间小路的车,再下车走10多分钟的山路,看到新做的水泥楼房夹杂着不少无人居住的土砖房散布山间。翻过一个山冈,来到义工结队帮助的H家,他的父亲已去世,母亲改嫁后仍在外地务工,这里其实是他的外公外婆家,外公有心脏病常年吃药,家中欠债却不忍心丢下这孩子,所住房子则是就连在当地也很少见的干土块垒的墙,据我各地调查的经验推算,这房子至少是50年前盖的。令我欣喜的是,当我们走到离他家门口20多米处,H就能迎上前来大大方方地叫:“叔叔好!”并能把我们引到家中搬凳子请坐。这是义工们工作的效果,据说此前他是一个孤僻不与人交往的孩子。我问他最要好的小伙伴是谁,他一口就说出了名字;我问他最要好的老师是谁,他指着一起来的一位义工。当我们起身离开时,他送出家门很远,挥着小手说“再见!”我感到他虽然还会面临各种困难,却已经开始融入这个社会了。

  留守儿童是中西部农村当下的一个突出问题。全国估算近6千万,依据过去多次的调查,各地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上确实做了不少工作,但是总体上依然不够精细,与这一问题相关的多个政府部门的责任与权力边界不明晰,在全国范围内未能确认各级政府中哪个部门负主要责任,其他部门如何协调。

  具体到地方,每一位留守儿童都是一道难题。以巫溪县为例,该县54万人口中,就有13万人外出务工;14万未成年人中,依据2015年6月的统计就有22367名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占在读学生的38.8%,其中1623名有母亲在身边,286名完全没有亲人在身边。

  调查表明,留守儿童只要有母亲在身边,虽然也会有监护人溺爱、父爱缺失、约束失控等缺憾,但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问题最为严重的是父母双双外出,以及那些完全没有亲人在身边的孩子。这些孩子缺少日常生活的照料,起床、洗澡、洗衣、理发、吃饭、室内卫生等都成为问题;其次是遇到困难时无人相助,黔江区后坝村的十几位留守儿童放学后必经的一处公路交叉的涵洞,常因下雨被水淹而无法通过,这些孩子就只能一直长时间滞留在半途回不了家;再就是缺少有效监护,难以在关键期形成明晰的是非观念,巫溪县近4年就有84人12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其中七成是留守儿童;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在小小年纪就遭遇严重的亲情缺失,交往圈极为有限,表现为少语,有自闭倾向,不愿与他人交往。

   留守儿童成难题的症结是乡村社会不健全

  深入考察留守儿童存在的原因,第一层当然是宏观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其一是乡村社会保障未能有效建立,使得村民的经济收入难以支付生活基本支出,不得不依靠外出务工平衡生活支出的缺口;其二是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导致一些即便资源富有的乡村也没有留住当地劳动力的产业,当地村民不得不抛下孩子外出务工;其三是不少务工人员收入较低,难以支付把孩子带在身边的经济成本;或流入地的门槛过高,不能接纳孩子就学或进入幼儿园。

  第二层的原因则是乡村社会本身不健全。乡村能力较强的青壮年人大都外出了,一定程度上造成乡村社会的能力弱化和组织松散化,乡村社会留下的多是儿童、妇女、老人。实际上,大多数外出务工的人还是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支出条件的,但他们却无法解决孩子迅速成长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就是说留守儿童问题不是简单靠给钱就能解决的。

  考察问题最为严重的父母双双外出的家庭不难发现,他们大多把多挣钱看得比养护孩子更重要,如果他们一年能挣到10万元以上,他们就有能力把孩子带在身边,这些人属于能带却不愿带孩子的父母;如果他们一年只能挣到5万元以下,常常是没有经济能力把孩子带在身边的,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当中的一方留在乡村带孩子并不会损失多少钱。但由于夫妻双方信任不够、协调不好,哪一方都不愿在乡村受累又担当责任等多重原因,他们依然会不顾孩子养育的大事儿一起外出,甚至外出的双方各奔东西,相互也照应不上,最终导致家庭破裂。也就是说这些家庭组建的时候就存在缺陷,组建后责任意识不强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造成儿童身边无亲人的直接原因是父母的婚姻质量不高,而其重要的背景是乡村光棍问题严重,女方一逃离,男方为了养家又不得不外出务工,孩子就只能留在家里。如果男方是有责任心的,则会与孩子保持联系,按时给家中汇款,这样的例子不少;但是也有例外,不少人多年不回家,也不联络,甚至在外地犯罪,于是才产生那些无亲人的孩子,但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孩子的监护人不能变更,无形中又为其他人接管监护设置了障碍。

  对于无亲人的孩子,如果当地乡村有亲戚投靠当然是一种解决办法,事实上也有人就是如此解决问题的;如果当地无亲友投靠,就需要乡村社会组建相应的保障机制担负起孩子的养护责任。但现实的情况是,大多数村子未能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对这些未成年的留守儿童的养护负责。

  简而言之,留守儿童问题是乡村社会自身功能不健全,缺少活力和组织动员能力,原来浓厚的亲情淡化所暴露出的问题。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宏观政策建议

  由中国光彩基金会支持的“光彩爱心家园-乐和之家”项目实施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该项目在重庆的10个乡村开展了两年多的活动,协助乡村建立互助会,激活乡村社会的情感和责任意识,为父母双双外出的留守儿童结对寻找爱心妈妈。

  乐和之家的义工大多为近年来毕业的大学生,虽然每月只能拿到2000元的津贴,这种长线化的支持却为“沙漠化”的乡村注入了新的活力。一开始乡村领导和村民并不看好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他们和每个村民都成为熟人,为村民建立起议事、学习、互助的平台。

  在信息化、城市化的整体社会中,乡村不是孤立的,乡村留守儿童问题就是整个社会的问题。除了微观上要解决好乡村社会的组织和功能不健全问题,还需要宏观政策的支持,其中就包括在社会发展政策上尽可能落实以人为本的城市化;在经济政策上尽可能确保均衡的产业布局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上尽可能保障村民与市民的权利平等。尽可能从总量上减少留守儿童,重点解决双亲外出和父母失联、身边无亲人的留守儿童问题。

  综合而又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可以采取的措施还有:

  选定切实有效足以担负起责任的化解留守儿童问题的政府主责部门,明确需要哪些部门参与或协调解决什么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目标、路径和工作规范与标准,明确考核要求和程序。目前仅有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一个留守儿童工作组,指定民政部作为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相对于广袤乡村显得有效覆盖面不够,难以扎根乡村解决源头问题。

  开放乡村互助组织发展的空间,让有一定专业基础的社会组织能够有序参与到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救助中来,政府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他们从事社会工作的专长,为留守儿童提供切合其实际需要的服务。

  政府招聘义工帮助留守儿童,或将现在的选聘“村干部”改为选聘义工,将解决乡村留守儿童问题作为义工职责。

  政府扶贫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尽快设立农村贫困儿童保教专项经费,按时定额给经过认定的贫困儿童发放保教津贴。或通过支付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父母中的一方回乡与14岁以下子女共同生活以履行保教监护责任,尽可能减少父母双方外出的留守儿童数量。

  流入地政府尽可能放宽对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进入幼儿园的限制,降低门槛,让有经济能力的父母将14岁以下的孩子能够带在身边就学和生活,以此作为当地城市扩大开放和提升竞争力的措施,在不同区域间形成吸引劳动力的适度竞争。

  立法部门尽快解决无亲人留守儿童监护人变更的法律问题,让那些愿意为这些儿童提供保教监护的家庭履行保教监护责任获得法律认可。同时对那些有监护能力而不履行监护责任的人启动遗弃儿童的法律责任追究。

  (作者储朝晖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