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妇乡邓元姣政府死亡事件丈夫可能构成遗弃罪

21.05.2014  11:12

  湖南武冈农民艾绍金,为上低保,将生活无法自理的妻子邓元姣抛到乡政府办公室里。数日后,邓元姣去世。艾绍金一家的低保到底为何申请不上?是当地政府在低保认定上存在问题,还是他家的困难程度确实不够?

  记者赶赴当地调查。

  为啥吃不上低保?

  湖南邵阳武冈市晏田乡向东村坐落在大山的半腰上。山间多雾,雾中的村落,如同一道待解的谜题。

  艾绍金的家是一栋外墙简单涂抹了水泥的红砖平房,一层、三间。客厅正中是邓元姣的遗像。客厅两旁,各有一间房,胡乱摆放着杂物和破旧的衣服。两间房各有一张床,床上连被褥都没有。艾绍金说,他就住在这里。

  然而,这间房的左侧,是艾绍金两个儿子新建的红砖楼房,大概5间宽、盖了两层,尚未完工。新房子的二层还没装窗户,留着3个大窟窿,外墙还是光秃秃的,什么都没刷。但是相对于村里不少破旧失修的砖瓦房、木头房,也算得上中等的房子了。

  艾绍金说,两个儿子现在又去外省打工了。几年前,一共生下两个孙子和两个孙女后,两个儿媳妇相继离开了这个家。

  “没有低保,就活不下去了。”艾绍金说。他说,现在家里连粮食都没有。媳妇到乡政府每天能管一顿饭,“当时如果给我50元,有钱去买米吃,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然而,当地村民徐继田却透露了一个细节:艾绍金3次“抛妻”,都是租他的车,车费每次200元,到地即付。艾绍金向记者证实,确实为了租车花了600元钱。

  武冈市民政局认为,艾绍金家两个儿子外出打工,大儿子月收入3000元,小儿子月收入2400元。这些情况都是艾绍金以前自己提供的。此外,艾绍金家还种了5亩地。合起来算,他家里共有9口人(邓元姣活着的时候),人均月收入达到600多元,远超当地人均月收入165元的低保线。武冈市民政局副局长苏是全还说,除了月收入超标以外,艾绍金家还有彩电、洗衣机、摩托车以及牛、猪等牲畜,并不符合低保标准。

  对于民政局的说法,艾绍金不同意。他说,去年旱灾,家里只收了1000多斤玉米,喂牲口都喂完了。大儿子打零工,收入只够孩子上学和自己糊口。小儿子月收入只有1800元,每个月只给家里寄200元。而且,刚修的新房花光了两个儿子的积蓄。去年老伴瘫痪以后,家里情况雪上加霜。

  在艾绍金家中,记者看到了彩电、洗衣机以及摩托车头盔。艾绍金也承认,家里养着牛和猪。而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规定,低保的认定标准包括“家庭财产”,新房等显然在其列。

  邵阳市有规定,因病、因残、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生存环境恶劣导致家庭陷入贫困需要救助的,可以享受低保。艾绍金一家,是否属于妻子大病之后,陷入贫困亟须低保呢?

  苏是全说,去年4月,邓元姣因脑溢血住院,花费医疗费43716.32元,新农合报销30123.79元,艾家自己承担13592.53元。“他家的情况并没有严重到需要纳入低保。但是鉴于他家确实困难,政府给他发放了2500元的临时救助款。

  对此,艾绍金表示,自付费用不止13000多元,得有18000多元,对于其他数额,他没有异议。

  那么,两个儿子的收入究竟是多少,给家里能补贴多少呢?

  记者提出联系艾绍金的两个儿子。艾绍金说,大儿子没有电话,他也没有二儿子的电话号码。

  低保跟超生挂钩没?

  在武冈,低保分了3个档次:90元、105元、115元。低保按人头发放。如果艾绍金家评为低保户,他家按9口人算,每个月可以拿到810元、945元或1035元。

  艾绍金说,政府不给低保,开始也没说他家收入高、不够格,只是说他家超生。他说:“2008年开始,我给二嫂申请低保,一直没申请上。去年老婆出事了,我才开始给我家申请。但是村里和乡里一直说二嫂和我家都超生,不能领低保。

  对于艾绍金一家的情况,村支书彭兰英认为,村里低保户,绝大多数都比艾绍金家困难。低保户是党员小组投票选出来的,大家不选他,是觉得他不够困难。

  彭兰英、村主任邓向东、晏田乡人大主席马清平都告诉记者,当地没有低保挂钩超生的政策,只是村里的党员代表、小组长们会觉得,超生违反国家政策,所以评选低保时,会不投超生户的票。当问及向东村的低保户里有没有超生户,彭兰英和邓向东态度模糊,最后都说:“不太清楚。

  武冈市政府表示,从湖南省到邵阳市再到武冈市(县级市),都没明文规定低保和计生挂钩。民政局副局长苏是全说,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低保户超生,基层工作人员会视作其有隐形收入可以负担生育成本,可能会影响享受低保。

  武冈市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干部说,当地计生工作压力很大,不少基层工作人员误解了省上“超生者不能享受民政奖励优惠政策”的条款,认为低保也是优惠政策,但这是错误的。

  记者采访时,武冈市市委、市政府和民政局表态:基层若存在低保和计生挂钩,属于工作偏差,要马上纠正。低保方面若有违规,将予以纠正并严厉追责。

  死亡责任如何认定?

  邓元姣的死因,艾绍金一家和当地政府至今没能达成共识。

  法医的尸检报告认为,家属不同意尸检,所以无法确定颅内出血的性质。“不用尸检,看监控就能知道了。”艾绍金说,“我一直要求看监控,但是他们不给我看。

  在邓元姣出事的办公室,并没有监控。只有乡政府大门口有4处监控。所以监控并不能提供死亡的具体原因。死亡现场已经无法还原了。但双方已经签订了调解书。调解书显示:经调解,当地政府以困难帮助金的形式,补助了4.6万元。艾绍金和两子一女,都已签字表示同意。

  因处理不力,当时的晏田乡党委书记何雪峰已被免职。

  但是,将邓元姣弃于此地的,是她的丈夫艾绍金。当时,邓元姣除了瘫痪、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外,已经口不能言,无法表达自己的意志,只能听从丈夫的安排。有乡政府干部告诉艾绍金,你把老婆扔在这里,出了事要负法律责任的,把她接回去吧。艾绍金拒绝了。

  武冈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晓清说:“公安部门仍在调查,没看到全部材料之前,我们不能先下判断。等公安部门把材料报送我们,我们综合所有材料的情况,才能决定是否应该以‘遗弃罪’提起公诉。

  京剧《宋士杰》中,讼师为告状者写状纸,往往要加上几笔夸大情况的话,这叫“牛吃房上草,风吹千斤石;一字入公门,不赖不成词。

  艺术源于生活。现实中,有这样一条路线图:“诉求者以非常手段‘维权’——舆论一边倒施压——政府被迫灭火”。这样“维权”,社会成本巨大。非常手段本身会造成不可测后果,破坏正常路径,还会鼓励“大闹大得”。因为不尽属实,每次“悲惨故事”的传播,对政府公信也都是不小的伤害。

  事态的复杂性在于,维权者往往有令人同情的身份,有可怜悯之处,也不乏合理诉求。所以,必须条分缕析,还原事实,辨别“赖词”和实情。既要充分考虑到其困难情况,满足合理的权益诉求,又不纵容过分的个人欲望。这为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编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