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峡管局党委中心组举办“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问责条例》”专题学习班

24.08.2016  03:02


  8月17日,省峡管局党委中心组举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专题学习班。局党委书记习金苟主持,局领导、局副科以上干部及总指挥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学习班上,杨罗女局长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有关通知精神,习金苟书记和熊国华副书记分别领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与《问责条例》,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地进行学习。全体学员结合自身岗位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并提出了思考与建议。

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杨罗女交流了自己的近期学习体会。围绕学习“七一”讲话他指出,习总书记“七一”讲话是一篇具有鲜明主题的、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充满厚重历史感的重要讲话。“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是此次讲话的主题,也是一条贯穿于讲话的红线,讲话中10次强调“不忘初心”,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我们党“继续前进”的行动指南。“讲话要求我们要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勇于创新,永不僵化,继续在这场历史性考试中经受考验,努力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关于《问责条例》,杨局长认为该条例是继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又一重要制度,又一利器。全体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问责的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等基本内容和要求,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入脑入心。

杨局长希望每位同志把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和《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精髓要义,自觉用讲话精神指导工程建设管理和工作实践,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习金苟书记结合自身工作谈体会后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精读原文,牢记历史,总结历史;要有担当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要牢记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办事;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按时完成年底竣工验收任务,确保峡江水利水利枢纽工程完美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