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买主嫌毒品不纯一怒把女毒贩扭送公安局

22.11.2013  12:33

     警察帮我做主啊 他卖劣质毒品给我!

    南昌一买主嫌毒品不纯一怒把女毒贩扭送公安局

    买来毒品后觉得不纯,便要求毒贩退款,双方发生口角,买主一怒将女毒贩扭送警局。11月20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万元。

    今年3月1日下午1时许,万某(已作行政处罚)电话联系张某,欲以1.23万元价格购买310粒麻古和1克冰毒。当日下午3时许,万某将张某约至朋友家中,张某以7000元价格先行卖给万某130粒麻古。随后,张某通过朋友邓某以6900元的价格向一男子(身份不详)购买了200粒麻古和1克冰毒,再将其中180粒麻古和1克冰毒以5300元价格卖给万某。但事后,万某觉得第二次交易的麻古质量不好,要求张某更换。张某随即拿回208粒麻古(包括第一次卖给万某的那批麻古中的28粒),并退还万某3600元,说会给万某更换。但是,张某迟迟没有兑现承诺,万某遂于3月6日下午2时许将张某约至一宾馆内商量退款事宜,双方发生争执。次日凌晨2时许,恼火的万某与朋友干脆将张某扭送至公安部门。

    经审,张某供述了犯罪事实,民警还收缴透明结晶状与红色片剂状混合物一袋。经鉴定,混合物内检出冰毒成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法律规定,贩卖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超过10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来源:江南都市报 刘媛、朱丽琴、记者龚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