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庭院”房 装修院子被叫停
自带“庭院”的房子深受许多购房者青睐,一些楼盘以此为卖点,极力推销这类房子。近日,南昌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南昌市九龙湖片区旭辉新力宸悦江语院(下称“江语院”)买了一套带“庭院”的商品房,不料在装修完新房着手规划布置院子时,却收到了一张来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文/图 江国稳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李先生家的院子
业主:打造“花园”被要求整改
2020年10月中旬,李先生花171.8万元买下现在的这套商品房,这个价格比别的楼层高20万元。“当时开发商宣传得很好,说一楼房子带院子,可以放遮阳伞、种菜。”李先生称,之所以会买这里一楼的房子,是因为当时开发商承诺赠送入户花园,且可以装修。
今年11月,在装修完房子内部后,李先生准备打造“私人花园”,不料一张来自红谷滩区龙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打破了他的计划。通知书载明:“涉嫌违法侵占公共区域,破坏绿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11月24日前改正。”
回应:院子可使用但不能硬化
这突如其来的整改通知,让李先生难以接受。记者在李先生提供的看房当天拍摄的样板房视频中看到,院子确实铺设了木质地板,还布置了沙发和遮阳伞等。另外,业主与江语院客服管家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前期江语院工作人员确实向业主表明可以硬化草地,但不能违章搭建阳光房。一楼业主对院子有使用权,但是院子面积不写进购房合同,也不写补充协议。
12月6日,新法治报记者来到江语院小区调查。记者在李先生家看到,院子的面积在二十平方米左右。李先生已在院子左右两端装上了铁栏杆,用以划定自家院子的范围,并铺了木板,还种了一些蔬菜。“执法部门要我恢复成原来的样子。”李先生告诉记者。
“一楼光线不好,夏天蚊虫多,如果不是因为有庭院,谁会多花这么多钱买一楼的房子?”同样是江语院小区业主的熊先生表示。
记者随即找到了该小区物业,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事,物业已经联系过开发商,但是一直未得到回复,负责此事的物业人员已离职,对于目前是否有人接手此事,他并不知情。
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到了江语院房屋出卖人公司——南昌和展置业有限公司,但无法打通电话。随后,记者拨打了旭辉全国服务监督热线,客服在了解情况后表示,会将情况反馈给总部负责人,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12月9日,记者得到南昌旭辉公司工作人员的回复,目前一楼业主仍可以使用院子,但是按照执法部门的要求,不能进行硬化,可在不破坏草坪的前提下铺防腐木。
执法部门:建议业主走法律途径
近日,记者来到了龙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该执法队执法人员程培涛透露,前期接到过江语院小区楼上业主的反映,再加上现场巡查时发现了一楼业主占用公共用地的问题,因此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拆除违章建筑、恢复绿化。
“为避免更大的矛盾,我们虽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是在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前,仍保持原状,没有进行强拆。”程培涛说,目前只叫停正在装修的业主,街办已召开协调会,通过物业联系开发商,开发商口头承诺会协商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但目前仍未得到回复,建议业主走法律途径。
对此,江西盛宏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悦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未对院子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存在着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但总体而言,开发商私自处理公共区域,欺诈消费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