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买房送老婆”:广告语需规范别耍小聪明

03.07.2014  18:39

  “买房送老婆”,近日德阳一楼盘在城区的公交站台上打出这样一幅雷人广告,站台候车、路过的市民纷纷被雷倒。部分市民和网友将此广告理解为“买房就送老婆”,该楼盘一负责人称,广告词的真正意思是:“买房子送给老婆”。对此,律师表示此种广告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据6月28日四川在线)

  按照普通人的正常思维方式,“买房送老婆”在字义上,极有可能被直接理解成为“买房子就送个老婆”的意思,这会给消费者造成明显误导,也是一种性别歧视。开发商打广告吸引眼球,本无可厚非,但广告用语应清楚明白,若使用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耍小聪明,就会显露低俗之态,只会使消费者感觉受到欺诈,其结果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