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遭遇合同“霸王条款”(图)

11.11.2015  11:53

  “开发商拟定的合同不仅免除了自己的责任、还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日前,来自婺源的消费者江先生声称,他在临近红湾公路旁的南昌众森·红谷一品楼盘购房遭遇了合同“霸王条款”。对此,该楼盘开发商——江西众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只要购房者签字确认表示认可合同内容。工商部门则表示,上述合同须到工商部门备案,否则可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消费者可依法撤销、中止或者解除合同,并请求支付违约金。

众森·红谷一品

  反映:买房遭遇合同“霸王条款”

   江先生告诉记者,今年9月20日,他随同家人从婺源来到南昌众森·红谷一品楼盘看房,看中了坐落在二期43栋1单元402室的临河房。

  江先生说,当时,该楼盘售楼部熊峰介绍称,由于402室是临河房,采光及通风条件比较好,比其他商品房贵800余元/平方米。

  而后,在交纳了17万元购房款后,双方约定房屋单价为1.33万余元/平方米,总房价为160万元。

  10月22日,江先生前往楼盘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却发现沙盘上43栋正前方还规划了63栋住房,很有可能会影响日后观河采光。

  于是,他在补充合同附件9中提出:“如果63栋住房今后建设后(遮住)402室,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房。”

   江先生说,当时销售人员并未提出异议,于是他在合同上签字了,并再次缴纳了40万元首付款。

  “然而在交款后,开发商迟迟不肯签字,声称附件9不能接受。” 江先生称,时至今日,开发商既不肯签订合同,也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