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五个一”安排部署乱设功德箱等借教敛财治理工作

12.10.2015  17:50

  根据赣民宗字﹝2015﹞66号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寻乌县民宗局"五个一”有序开展乱设功德箱等借教敛财整治工作。

  一是开好一个工作部署会。召开由县佛教协会组成人员,宗教界代表人士、部分宗教场所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组织学习赣民宗字﹝2015﹞66号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实际,对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相关工作进行布置。

  二是开展一次政策法规宣传。采取座谈会、入场所、宣传栏、培训会和短信平台发送信息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法规教育的宣传面,使群众认识到功德箱只能设立在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用于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不得以功德箱或其他形式收取宗教性捐献。从源头上解决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

  三是设立一批群众举报箱。结合我县实际,选择一些有利处所,方便群众举报地方,设立一批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举报箱,并定期对举报箱进行开箱检查,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摸排核实,视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是开展一次乱设功德箱排查。从七月份开始,由民宗局组织人员,联合乡镇分管领导、宗教工作助理员以及各行政村宗教工作协管员,分期适时有序排查辖区有无功德箱设立,或者功德箱设立情况,对违规设立的,视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非法从事宗教活动,骗取钱财等案件进行严厉查处。

  五是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县民宗局组织相关人员人员,分赴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功德箱设立情况,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功德箱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制定功德箱的设立、管理细则和善款的收取、使用、监督等问题。

  (供稿:寻乌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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