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访“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10.12.2014  15:25

 

省直各单位团组织:

   根据团省委赣青办发〔2014〕73号文件通知,为把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团省委结合实际,决定在全省团员青年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

二、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要求,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寻找、发现、推选一大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身边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学习讨论、主题宣传、交流分享和实践活动,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青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

四、活动方式及推选对象

活动采取层层推选“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的方式进行。被推选对象年龄应在14岁至45岁之间,侧重于来自基层一线,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主要分以下类别:

1 .爱岗敬业好青年: 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 .创业创优好青年: 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勤奋钻研,奋斗创业,敢于争先,积极追求卓越,努力争创一流,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 .诚实守信好青年: 坚持诚信为本,对人对事始终信守承诺,一诺千金,言而有信,诚实不欺,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口碑。

4 .崇义友善好青年: 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倡导公序良俗、文明新风。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及时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见义勇为。

5 .孝老爱亲好青年: 弘扬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家庭和睦,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活动安排

1. 本次推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征选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逐层推选出各县(市、区)和各系统的“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

——团组织推荐:各级团组织逐级推荐“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人选。

——社会推荐:各级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可以单位名义向本级或所在地团委推荐“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人选。

——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可以个人名义向所在地团委自行申报或推荐他人作为“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人选。

六、推选步骤

1、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各级团组织推报程序如下:

团省委分配给省直名额5名。原则上每个单位只申报一个奖项(尽量兼顾不同行业、职业领域,已获全国性表彰奖励的一般不再推荐)。省直团工委在各单位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上报名单。

2、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并将打印稿(限A4规格)、电子版及相关材料于2013年1月4日前报省直团工委。

3、团省委宣传部将对各市级团委所推选的对象进行考察,确定全省候选人30名。通过官方网络新媒体平台对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公众意见。同时,组成评审团由相关专家、领导、媒体代表、大学生代表、大众评审对30位候选人进行打分,通过评审团打分与网络投票的形式从候选人中最终推选出10名省级“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

4、参与活动的个人需开通新浪微博,关注“江西共青团”官方微博,发布个人宣言,@江西共青团 @中国青年网江西频道,并争取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争做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我是***(参选人姓名)我的个人梦想(或个性宣言,要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江西共青团 @中国青年网江西频道。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主题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按照全团统一工作部署,引导广大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2. 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要通过层层动员,调动基层和团员青年积极性,把广大普通青年的参与面和参与程度作为评价活动的第一标准,使推选、宣传、学习、实践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的过程。

附件:“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推荐表

电   话:0791-8624287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向上向善龚全珍式好青年”推荐表

 

 

                    省直团工委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