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事业单位岗位实行比例控制 考核不合格将降级
今视网12月25日南昌讯(记者 李星)日前,南昌市下发《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岗位设置、岗位变更、聘用合同签订、岗位聘期考核等进行了规定。指出南昌将对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将被降级。
岗位实行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
《意见》规定,事业单位岗位无空缺时,除政策性安置人员外,不得任命、聘用和公开招聘相应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的工作人员。
同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岗位变更通过逐级竞聘上岗等形式
《意见》指出,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变更,实行动态管理,但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变更通过逐级竞聘上岗等形式,在岗位空缺、基本任职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实现各等级岗位之间能上能下,合理聘用。
通过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调入等途径新增人员定岗,出现岗位空缺、晋升、转换等情况,可申请变更岗位聘用。
岗位提级有工作年限或者专业资格要求
在岗位任职的基本要求上,除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身体条件外,3-9级的管理岗位须在本岗位工作2-3年方可提高一个级别。把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12级,在提高层级上,除对工作年限有要求外,还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级,提高一个层级须在本岗位工作5年,并通过等级考评。
岗位竞聘一般采取逐级竞聘的方式
对于岗位竞聘,《意见》规定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岗位实际,一般应采取逐级竞聘的方式。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空岗的前提下,可不受逐级竞聘的限制。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应当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做好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岗位聘任的期限,一般为2-3年。
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将被降级
岗位聘期考核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中心环节,规定对聘期考核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考核要求的工作人员,单位应将其聘任到低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
该《意见》还对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规定。2005年以前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已办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技人员,根据本单位所设置的岗位,现聘岗位为所聘专业技术职务下一层级内低等级(单位所设岗位中)的,应先办理该层级最高等级(单位所设岗位中)聘用手续,再予解决中、高级层级最低等级岗位聘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