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安委办通报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14起无1人被追责

06.08.2015  04:28

  近日,自治区安委办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区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查处结案情况。《通报》认为,各地区在查处事故中普遍存在重视不够、结案时间长、结案率低、处罚追责乏力、调查结果公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区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共发生一般事故19起,造成20人死亡。到7月15日,这19起事故应查处结案17起,但只查处结案14起,平均结案时间56天,其中两起事故查处结案时间超过75天。在已结案的14起事故中,共给予行政罚款510.284万元,但只收缴罚款78.114万元,收缴率仅15.3%。同时,在已结案的14起事故中,只进行了罚款,没有给予1起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公开也落实不到位,14起事故中,只有8起向社会公布了查处结果。

  自治区安委办通报了5起尚未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事故查处,加快一般事故查处结案进度,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严厉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记者 吴宏林 实习生 胡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