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〇所顺利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

03.03.2017  1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七〇所按时向南昌市环境保护局上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经审查准予在许可种类和范围内从事活动,并于2017年2月24日获取新证。证书种类和范围:使用Ⅴ类放射源;证书编号:赣环辐证〔07027〕。

此证的延续为二七〇所顺利开展物化探勘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了资质保障。(何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