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二三十万元装好的新房竟是别人的

12.11.2015  11:13

  本报芦溪讯 单纬、彭琴、江南都市报记者陈建新报道:小品《装修》中装错房的荒诞戏剧情节在芦溪真实上演:两市民在同一小区各买了一套房,因为小区物业发错了钥匙,结果其中一位市民错将隔壁邻居家的新房给装修了。11月11日,芦溪县人民法院通报了此事的处理结果。

  此事还得从2014年说起。芦溪县居民刘先生在县城中心一新建小区买了套商品房。同年7月交房时,他从开发商处拿到了7栋303房的钥匙后,花了二三十万元装修。不料到同年10月中旬,物业公司和304房的业主才告诉他搞错了,购买了303房的刘先生拿到的钥匙打开的是304房赵先生的门。为此,三方引发了纷争。

  2014年11月10日晚,刘先生为此事找小区开发商理论并发生冲突。后来刘先生打电话给其妻弟朱某。朱某大怒,叫上7名男子开车赶到小区,将销售中心的楼盘沙盘、背景墙等物品砸得稀巴烂。经鉴定,损坏的物品价值12万余元。

  另外,记者还从芦溪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朱某纠集7人故意毁坏售楼中心的财物达12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考虑本案因纠纷引起,该小区开发商负有一定责任,案发后朱某赔偿了损失等量刑情节,判决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11月11日,熟知案情的胡法官透露,错装修别人房子的纠纷发生后,作为业主的刘先生、赵先生和开发商多次协商,目前,他们两家已握手言好,由赵先生在同小区另选一套新房,差价由刘先生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