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
(一)办事依据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办字〔2007〕87号)
(二)申报条件
1、符合项目指南和主要研究领域已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2、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方面的要求;
3、申报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从事过相关领域的研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优势;
4、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信息资源和技术装备;
5、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成果;
6、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7、已承担且尚未完成省级软科学计划任务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江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四)审批程序
1、下发通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工作需要,由省科技厅统一编制下发年度项目指南和年度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2、本人申请: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申请人通过网上在线填写《江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3、单位上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将申请人的材料上报主管部门;
4、主管部门推荐: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包括书面材料及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省科技项目申报受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对审查合格者其申报材料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6、项目评审: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发展计划处严格按照科技项目评估规程对审核合格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规范的评审。
7、项目审定:根据评审结果经处务会提出意见,报厅领导审核,提交厅务会审定;
8、确定项目并下拨经费: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行文下发确定项目通知,与项目单位签订计划任务合同书并下拨经费。
(五)办理时限
按每年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1、项目申报受理:1个月;
2、形式审查、评审:1个月。
(六)承办部门
受理地点: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9楼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联系电话:0791-8175549
管理部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联 系 人:张馥
联系电话:0791-8626629
地点: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江西省科技厅903室
(七)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