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一碎石加工厂占用耕地堆放砂石,废渣直排河道,多部门处置

08.07.2020  15:12

    于都县利村乡居民反映,在花坛村与洛村村交界处,有一碎石加工厂占用耕地堆放砂石,作业产生的废渣直接排放至公路、河流,不仅带来交通隐患,还让附近居民担心水质安全。针对该碎石加工厂的违法行为,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已责令该厂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杨文超/文

        村民:碎石厂在耕地上堆放砂石,废渣直排河道

        该碎石加工厂坐落在花坛村公路旁,满载石块的运输车每天呼啸而过,车尾经常会带起阵阵扬尘。村民郭先生表示,该碎石厂占地面积近7亩,多为违法占用耕地,投产数年,已给附近居民带来许多困扰。“随意堆放的砂石不仅占用耕地,还因为缺乏防护措施,粉尘随风飞进农田,导致庄稼叶子沾满粉尘,作物生长缓慢。”郭先生称,“砂石散落在公路上,经过的车辆碾轧导致路面坑洼不平,养护部门需要经常修复”。碎石加工厂周围路况较复杂,是连续的转弯道,加上路况较差,途经的车辆需减速慢行,经常有骑摩托车的村民在此处发生翻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郭先生还称,碎石加工厂的原石材料来自约30公里外的矿山,成分复杂。原料加工后产生的废渣被该厂随意排放,不仅散落在公路上,还流进村庄的河流,导致附近居民担心水质受到污染。“碎石厂开办前,河水清澈,有小鱼小虾。”郭先生说,“现在水质泛黄,哪还看得见鱼虾?碎石加工厂破坏环境,家家户户已经不敢饮用河里的水”。对于碎石厂存在的多种违法行为,村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采取措施立即关停,并将污染整改到位。

        县水土保持局:要求碎石厂加建弃渣堆挡土墙等设施

        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土保持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对村民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联合调查。该碎石加工厂名为于都县辉祥碎石加工厂,具体位置在花坛村菖蒲组公路旁,占地类型为林地和耕地,占地面积约7亩。该碎石厂于2015年4月1日注册登记,2016年5月开始建设,现已投入生产,主要经营碎石加工、销售。该碎石厂砂石堆放处无任何防护措施,造成直排公路、河流、农田等违法行为属实。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县水土保持局已责令该企业7月10日前完善并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需加建弃渣堆挡土墙50米、排水沟80米、砖砌沉砂池3口,达到防治水土流失要求,消除水土流失隐患。若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县水土保持局将根据水土保持法,处以5万~50万元的行政处罚,直至达到整改要求。

        县自然资源局:责令碎石厂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针对砂石直接排放至公路、河流、农田及占用耕地堆放砂石的违法行为,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已要求该厂整改,将砂石运走,耕地复垦。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月18日向碎石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后,截至目前该厂未整改到位。“针对碎石加工厂的非法占地行为,自然资源局已立案处理,下一步将责令该厂半年内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逾期未拆除到位,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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