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于都县重点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31.03.2016  10:00
  为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于都县政府专门下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县防火指挥部专门制定了《于都县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通知》要求,各乡镇要把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头、人头,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二是广泛宣传,加强巡查,引导和提倡群众文明祭祀。三是突出重点,严控火源,对墓地、坟头、风景旅游区等严防死守。四是加强值守,确保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6:30-17:00向县委办、政府办、防火办报告当天情况。五加强调度,科学处置,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启动扑火应急预案,乡镇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六是严纪律,强化督查。各成员单位要深入挂点联系乡镇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因工作不力导致森林火灾高发频发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