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民办学校收“定位费”

19.09.2015  07:08

农村学生到县城民办学校上学,必须交一定数额“定位费”,而且交了就不能退。如此收费合理吗?面对家长质疑,于都县教育部门却称这是一种通行做法。赣州台记者陈石红报道:
【出记者口播:于都县段屋乡的邓女士本来打算这个学期把儿子送到于都六中读初一,自己和爱人去外面打工,可没想到前段时间自己受伤住院,无法再外出,她便让儿子就在于都段屋中学读书,但是之前她交了五百块钱定位费给于都六中,现在儿子没去那里读书,她希望学校能把钱退回来。
录音:我就叫他退,儿子要在家里读,可是他说不能退,退不了。
随后,记者采访到了于都县教育局分管民办学校的负责人彭主任。他表示,民办学校为了统计学生人数,根据家长自愿的原则在暑期收取定位费是一种通行做法。
录音:民办学校学生的流动更大一点,他们可能会收一些定位费,这是一种比较通行的做法。开学之后一定会冲抵学费,(我们)要求他们,对没有来读书的学生交了定位费的,都要求清退(资金)。
截至记者发稿前,邓女士打来电话说,学校已经给她退还了五百块钱定位费。
录音:谢谢你们,帮我那个钱退回来了,拿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