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云风:官员能否复出须看“治病”效果

13.08.2014  11:21

  “三鹿毒奶粉”事件已过去6年。本月初,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从无期徒刑减刑至17年3个月。当年被免职的3名石家庄市领导也早已悉数复出。在备受关注的舆论风暴中被免职,随后悄然起复,“三鹿奶粉”事件并非孤案。梳理2008年以来,引起舆论关注的52起官员免职案例,40名因突发事件被免职的官员中,半数也获相同“待遇”。(8月12日《新京报》)

  近年来,官员问责制引入官员考评体系,在重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官员自身贪腐问责中,一大批干部被免职。官员被免职,毫无疑问是因为其本身肌体“生病”了,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然而现实是,每一个“官复原职”的领导,似乎都要被公众质疑,官方也必然会回以“合规”。官方和民间对免责官员起复的分歧,在笔者看来在于官员是否“健康”。“生病”的官员如果需起复,必须看其“治病”效果,能治的,并且已经痊愈的,那从爱惜人才的角度看,当然可以起用;但如果本身已经“病入膏肓”、或者能治但尚未痊愈的,切不可“带病起复”。

  我国的官员任用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是重点和核心,如果因为“缺德”被免,这种“病入膏肓”的官员就不应该续用。如因“不雅视频”涉及生活作风的,在重大事故中,隐瞒事故、涉及贪腐、不积极救援、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应属“重病”。“三鹿毒奶粉”事件中,直接负责人田文华、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3名市领导,在明知或应知三聚氰胺危害极大的情况下,依然放任事故的发生,导致成千上万的婴儿深受其害,影响之恶劣,实乃中国食品案件史上之最。如此“绝症”,究竟是何方神圣用灵丹妙药把他们治好,让其安全复出,实在是匪夷所思。

  当然,在突发事件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判断失误,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属“小病”,在诊治康复之后,具备担负其他工作的能力,还是应给其重新任用的机会。

  官员被免职能否复出,应该有一套完整的官员起复制度,应该经受得住组织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考察。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人事部门做好复出资格审查后,进行公示,经由人民群众考察,确属“痊愈”的,由体检人开出“健康报告”。而对于违规起复被免职干部的,也应施以严惩。只有这样,才符合“治病救人”的干部问责本意,不至于免职的板子高举轻落,既给了官员以机会,也让公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