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梁云风:建立新闻道德委员会并非治本之策

18.09.2014  12:48

  16日,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召开成立会,会议通过了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北京市新闻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督促从业者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新闻实践中恪守客观、准确、公开、诚信原则的自律机构。(据9月17日《新京报》)

  近来新闻界最热的事件估计就是捅破了财经新闻界敲诈的那层窗户纸,破获21世纪网通过有偿新闻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的特大犯罪案件了。但是联系到之前央视多个频道制片人、主播等被抓,由此北京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也就不难理解了。

  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的初衷很明确,那就是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新闻报道中的公正、客观以及必要的新闻伦理。然而让笔者不解的是,这样的一种职责,记协、新闻出版局以及宣传部门完全涵盖,那为什么又要成立这样一个组织呢?

  作为中国大陆新闻界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中国记协是由全国70多万新闻从业人员组成的一个行业协会,尽管他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但是这并不妨碍它发挥规范从业者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中国记协试点成立道德自律委员会,以强化媒体自律和监督功能,曝光查处媒体领域的不良违法行为。而作为对新闻管理的行政机构新闻出版局及宣传部门,更是可以从禁止从业等方面对新闻工作者起到威慑作用。事实上,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接受宣传部门的领导,从这个层面来说,北京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完全没有必要,它依然只是记协、宣传和行政部门职能的一个叠加而已。

  近年来,国家对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行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步加大,去年《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刘虎等被立案调查,今年央视芮成钢等被带走即反应出国家在法制层面对新闻行业的规范。然而,新闻报道屡屡突破道德底线,甚至打着新闻专业主义的幌子游走在道德与法律边缘的事件却反复出现,最典型的莫过于郭美美被抓后央视在法院未定罪的情况下给郭美美贴上“赌徒、婊子、骗子”一系列的标签,让观众反感的同时,也引起人们的反思:新闻报道的伦理底线到底在哪?又该有什么行业组织或者法律来规范?

  在笔者看来,净化新闻行业关键不在于成立一个新闻道德委员会,而在于如何真正发挥我们的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如果能发挥自律和他律的作用,如针对近期多位娱乐圈明星因吸食毒品被警方查获,8月13日,北京42家经纪机构、演出团体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净化演艺界队伍”,那么规范新闻界一个记协足矣。笔者担心的是机构设置好了,却起不到相应的作用,与其冗员芜杂,还不如做好行业协会,推动行业协会自治,建立新闻行业监察制度,解决我国新闻界话语失真、行为失范、缺乏社会责任和人文精神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