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鹏:健身器材伤人 祸起政绩工程

23.03.2015  13:44

  近日,广西南宁一位老人在小区健身时,不慎从损坏的健身器材上摔下,导致右脚踝骨折。其实不仅在南宁,记者了解到,在城市一些社区,健身器材“超期服役”,锈迹斑斑、“缺胳膊少腿”。在一些农村的健身场地,篮球场变成了晒谷场、停车场,篮球架变成了晾衣架。健身场地附近的居民很困惑:为什么投入时大手笔,年久失修后却无人理睬。(3月22日中国广播网)

  居民小区健身器材“过劳损”严重,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少了横杆的单杠、零件松动的跷跷板、没有了转盘的太极揉推器……健身器材成“弃材”在众多小区比比皆是,即使零件完整的器材,也因日晒雨淋后出现斑斑的锈迹。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健身神器,年久失修后成了害人利器,酿成伤人事故,让全民健身的初衷打了折扣,也再次昭示出政绩工程之弊。

  通常情况下,居民体育健身器材的安装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体育行政部门利用体彩公益金投资在公共场所建设安装;另一种是旧城改造时由城管部门出资建设安装;第三种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安装。活动的健身器材使用期限为4年,固定的器材使用期限是6年,这些器材应由受赠单位作为固定资产来进行管理、维护、修缮。但是,受赠的物业公司、社区却由于经费紧张等因素,而疏于对健身器材的及时管理和维修,致使其不仅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导致伤人,并为责任归属问题纠缠不清,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和谐社会建设。

  居民使用健身器材进行身体锻炼,图的是健身强体,益气提神。因此,如何为居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科学、可持续的健身环境,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尤其是确保安全是首要前提。诚然,健身器材“毛病”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不及时所致,有的是因常年累月风吹雨淋造成“老化”,有的是因居民公共道德水准低下而故意人为破坏,也有的是由于居民不注意使用规范导致“过劳损”严重,但是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的责任不落实、不到位。

  健身器材为什么有人安装,却无人管理呢?其中的答案并不复杂,只缘于便民工程被当成了政绩工程。安装时声势浩大,生怕居民群众不知道。维保时装聋作哑,无影无踪。就像一些地方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活动一样,轰轰烈烈地把树栽下去了,领导参加植树的新闻发表了,就了事了,至于由谁来浇水、剪枝、施肥、保活,便无人问津了,统统没了下文。一些城市的许多便民设施建设,都面临着这样的尴尬命运。“管种不管收”,正是政绩工程指导下的政府管理的盲区和误区,其后患无穷。

  让便民工程真正造福于民,基于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拥有一心为民的炽热情怀。相关管理部门要对居民小区安装的健身器材摸清底数,建立档案,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检查维修更换。健身器材在招标过程中,要留出后续保养费用,谁中标,谁保养维护,避免“有钱建、没钱管”的问题,真正把这一有利于居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实事做好做实。如厦门市就将80%作为健身器材采购的费用,20%作为后续维护保养的费用。规定中标单位在器材使用年限内,要保证器材安全使用,造成损坏及时修复,使用期满后强制报废再进行招标更新。

  当然,小区健身器材的直接受益者是小区居民,日常维护保养也有懒于居民群众。大家应该共同珍惜,争当热心人,积极参加健身器材管理志愿者队伍,发现健身器材出现小毛病,应主动维修或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社区、物业应该对健身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护,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大家的设施,大家来维护”的自觉意识,都自觉爱护器材,规范使用,莫让健身器材成“弃材”,绝不能成为伤人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