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农业局强化五大措施 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09.06.2014  12:10

  当前,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是蔬菜病虫害盛发和防治的关键时期,也是每年因农药使用不当而引起农作物药害、人畜中毒事故的多发季节。在蔬菜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也不可避免会次数增多,剂量加大,通过近几个月随机抽样检测结果表明,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偶有发生,景德镇市农业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3〕10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10号文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围绕蔬菜生产各个环节,切实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

  一、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蔬菜质量安全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蔬菜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全市各级涉菜部门切实加强质量安全意识和监管责任意识,针对生产流通中质量监管的薄弱环节,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逐级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产销地的协调配合,完善联防控和准入准出制度,确保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生产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投入品监管,指导菜农科学安全用药

  认真执行《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蔬菜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在农药销售和使用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搞好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科学安全用药。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田间地头,宣传科学用药知识,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三、强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大力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等生态栽培技术,减少农药用量。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推进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督促中远等龙头企业、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以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农药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构建产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导、督查,严控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蔬菜生产的监督指导,督促蔬菜生产者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档案,销售者建立产品购销记录台帐。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努力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上市。加大抽检的密度和频次。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一律就地封存并予以销毁。

  五、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通过专家解读、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形式,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效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一方面欢迎和主动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质量安全信息,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下载:    '+sName[0]+''); for(var j=1;j                             '+sName[j]+''); } document.w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