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山垦殖场“五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15.12.2014  20:13

  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稳妥推进,阁山垦殖场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积极作为。 根据中央、省、宜春市有关文件精神,该场历时半年,投入近百万元,基本完成了8个行政村、118个村民小组、5000余户、3.7万余亩耕地、5.4万余亩山地、5000余栋房屋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明晰土地产权关系,从源头上减少了因土地所有权关系发生的纠纷,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樟树市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探索了路径,培训了干部。主要做法是:

  突出“四个到位”,确保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组织领导到位。2014年4月,该场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成立了由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确权颁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20个工作组,明确了职责分工与工作纪律。

  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召开全镇动员大会、村两委会、村民大会、村组群众代表会及悬挂标语横幅、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林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村房屋所有权等“五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目的和意义,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参与确权登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确权登记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业务培训到位。邀请农业、林业、国土等主管部门负责人,从入户调查、实地测量、绘制图纸、空间位置、四至确认、面积核实、张榜公布、签订合同、确权登记等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面进行工作培训,使各工作组成员和有关村委干部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依据、强化思想认识,做到有的放矢,并结合各自实际运用到工作中去,为高标准地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工作节奏到位。按照“积极探索、试点先行”的原则,在前期选定孙家村委18个自然村及渡桥村委2个自然村作为全场的试点,先行启动“五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阶段,每个工作组负责一个自然村,绝大部分自然村面积不大、人口不多,情况便于掌握,工作能够做实做细。通过试点,摸清了基本工作思路、掌握了工作方法,统一了操作方式。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6月初向其他7个村委全面铺开,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质量得到保障,确保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严把“三个关口”,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程序规范

  严把调查摸底关。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上门收集村组原始田亩名册、建房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承包经营权证,核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收集农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对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搜集、矛盾排查,为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确权对象,通过多种渠道取得联系,争取其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以邮件、传真等方式收集到有关证件资料。

  严把丈量测绘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首先是实地对照工作底图确认每个农户的承包地块,填好“三个表”(地块信息表、经营权共有人信息表、家庭现有成员信息表)。再次是走村入户,在征得农户充分认可后,由农户代表人签字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方面,以测绘人员提供的测绘平面图为基础,上门实地测量二层以上建筑物面积,逐层绘制房屋草图,由村民当场签字确认。林权方面,主要是村民小组之间界限不明。为了全面理清各村组山地面积,聘请专业测绘公司技术人员现场走界,相关各方派员参与,在此基础上形成平面图,测绘出最终面积,大家都心服口服。与清江基地存在边界纠纷的林地此次没有列入确权范围。

  严把公示审核关。在数据审核无误后,将登记成果制成公示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对有异议的,及时复核纠正。其中,孙家村委院前自然村村民对该组山地面积存有异议,经请示领导同意,邀请有关各方再次现场测量核实,得出的数据是测量面积小于公示面积,村民最终还是理解和接受了这个结果,且不再提出异议。截至目前,5000余户的表单登记填写工作已全部结束,工作底图勾绘、信息数据录入全部完成。

  注重成果运用,农村产权改革全面推进

  通过“五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及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建档工作,该场初步实现了档案资料管理信息化。下一步将注重确权登记成果运用,充分发挥权证效能,带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发展。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基础上,发挥土地流转服务市场功能,加快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指导签订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镇以孙家村委为主体,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6000余亩。

  规范农民建房秩序,促进农房建设管理。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为契机,严格规范农民建房秩序。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农民新建房屋原则上安排在200亩集镇安置新村或官桥、孙家中心村内,引导农民建房有计划地向集中建房点集中。对零星建房的,一律停止审批,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间房。符合危房改造项目要求的,在符合集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并按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这一举措有效遏制了当前普遍存在的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赋予农民财产权利,促进生产要素流动。通过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更多财产权利,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促进了土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为下一步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成股份实行公司化运作提供了依据和条件。

  几点体会

  领导重视是保障;政策宣传是基础;严格程序是前提;尊重群众是根本;矛盾调处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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