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

18.12.2013  17:59

承办人:沈卫 颜国斌  贺志胜

联系电话:86252914  86253961  86253731

(一)办事依据

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发计字[2013]69号,《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赣科发计字[2001]148号),《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办法》(赣科发计字[2001]2号)。

(二)申请主要条件

1、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基金指南范围;

2、第一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为单位在职人员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若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需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中级职称并有两名同行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

3、申请青年科学基金,第一申请人年龄必须是当年12月31日未满35周岁,具有领导一个课题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的能力。课题组一半以上成员的年龄低于35周岁;

4、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含参加)的项目数连同在研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5、申请手续必须完备,所需资料必须齐全。

(三)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江西省自然(青年)科学基金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四)申请审批程序

受理项目申请→省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决策→经费下达。

(五)办理时限

1、形式审查、初评:半个月;

2、省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函审):1个半月;

3、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定:5天。

      (六)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