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区“五车”整治有了“时间表” 为期4个月 分两个阶段

30.07.2015  15:52

市中心城区集中开展“五车”(轿车、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三轮车)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8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为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收购补偿两个阶段,将重拳治理交通违法行为、非法营运行为及乱停乱放占道行为等“三大”乱象。

市中心城区“五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整治宣传组、评估收购组、查处整治组、信访维稳组、困难帮扶组五个专项工作组。8月1日至8月15日为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在此阶段,各类新闻媒体将大力宣传集中整治“五车”交通乱象的必要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

临川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办和村(居)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五车”交通乱象的政策宣传、说服教育、调查摸底等。查处整治组在日常执法和联合执法过程中,将广泛发放宣传资料,解释宣传政策,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登记造册,收集整理“五车”及车主的基本信息等。

集中整治和收购补偿阶段(8月16日至11月30日),由查处整治组组织80人(公安20人、交警20人、交通运管20人、城管20人),分成若干综合整治执法小组,实行集中整治。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分别由有关部门根据部门法定职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同时,各相关部门查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销售行为、查处非法生产和改装三轮车的行为、查处逃税漏税行为。对集中封存的非法营运三轮车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记者 游中堂)

来源:抚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