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当场暂扣191辆违法“五车”

19.03.2014  12:47

 昨日是南昌市开展为期一周的“五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的第一天。交警当场对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191辆“五车”作出当场暂扣处罚。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轮集中整治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所有违法上路行驶的“五车”依法严格按“上限”进行处罚。目前,对于“五车”非法营运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作出最高处罚1000元,车辆暂扣7天的处理。
现场
电摩违法载客当场被查扣
  昨日上午10时许,南昌交警在辖区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的配合下,针对辖区内的“五车”占道停放,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
  “现在出租车好难打,只能坐电摩了。”在阳明路的象山路口,一辆载人电摩被交警拦下。当交警向电摩上的乘客进行询问时,该名乘客坦承花了8元钱,准备从省人民医院坐这辆电摩去中山路。
  经过查证,这辆电摩不仅是违法上路,而且还从事非法营运,存在极大交通隐患。交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扣车处理,并要求电摩驾驶员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按照出租车打表计价,从省人民医院到少年宫的路费也就十几元钱。然而,正是因为个别市民为了图省事、求方便,“五车”非法营运的现象,才屡禁不止。而包括电摩在内的“五车”无视交通安全,占道聚集揽客、接客;在行驶中又无视交通安全,随意变道、闯灯。这不仅使得周边道路交通不畅、影响市民的正常出行,而且也令车上乘客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警方
被扣“五车”按上限暂扣7天
  早在2013年5月27日,南昌市公安局就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及小型客车的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从事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格整治,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载人、载货电摩已经超出了非机动车管理范畴,交警将依法对此类电摩按照摩托车进行管理。
  “过去‘五车’聚集占道的现象在集中整治首日得到了有效清理,整个效果还比较不错。”东湖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喻剑介绍,东湖交警在叠山路的步行街口周边开展的整治过程中,一共查扣了三辆载客电摩,均对其作出当场查扣的处理,并要求电摩驾驶员进一步接受处理。
  喻剑表示,在执法过程中,交警都将通过身上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取证,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作为证据进行固定。目前,对于从事非法营运的“五车”,交警部门一经查实,将按处罚上限作出罚款1000元,车辆暂扣7天的重罚。
  在“五车”集中整治周首日,由交警及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维稳办、市残联、市信访局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的综合执法队在全市范围内共查获了191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和从事非法营运的“五车”,交警均作出了暂扣处罚;其中含“摩的”36辆、“拐的”3辆、黄包车18辆、三轮车41辆和电动车9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