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被指借基金会敛财 北京文化局称协助调查

24.12.2013  20:45

人民网北京12月24日电 (高泽华) 近日,网友“周筱赟”在其微博发文称李亚鹏及其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书院中国”)涉嫌多项违规。23日,“书院中国”的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文化局回应称:正在协助北京市市民政局依法调查。

20日,人民网记者先后将采访函发给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文化局,询问是否已经收到“周筱赟”实名举报信并展开调查。此后上述两局先后在其官方微博回应此事。

昨天晚上,北京市文化局在其官方微博回应此事称:针对网上反映的“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涉嫌违规操作的问题,我局正在协助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调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2日,“书院中国”召开新闻发布会。据媒体报道,李亚鹏本人在发布会上回应网友质疑称,自己的企业与“书院中国”无任何关系。而对于同时担任基金会法人代表和北京美丽春天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涉嫌违规,李亚鹏拒绝回应,“这个民政部门有回应,我只能说法规有规定,但没有处置。因为企业家创始企业,是普遍现象。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人民网记者曾致电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处工作人员称,“书院中国”确实是2012年在北京市民政局进行的登记,李亚鹏在登记注册时,本人应承诺过,未在其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

网友“周筱赟”18日发布微博称,演员李亚鹏及其任法定代表人的“书院中国”涉嫌多项违规,包括该基金会名称涉嫌违规,李亚鹏涉嫌违规担任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周筱赟”的微博还指出,去年该基金会财务报表各项支出总和与总支出不符,有5万元左右的差额,并指出李亚鹏借公益之名开发酒店和房地产。

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19日对此事表示关注,称“希望此事尽快水落石出,给公众一个说法,给公益一个交代。公益慈善的环境谁也伤不起。

20日,北京市民政局在其官方微博回应此事称:2012年5月,李亚鹏等举办人在北京市民政局依法登记了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该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针对举报人周筱赟反映的该基金会法人任职违规、以公益名义敛财等问题,市民政局社团办已在依法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依法处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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