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江西省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通报(四)

08.08.2016  15:12
      2016年7月14日至8月7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省交办702件环境问题信访件,其中重点信访件489件。截至8月7日12时,已办结488件,其中,责令整改336件,立案处罚122件,罚款金额1729.3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7件,约谈87人,问责83人,行政拘留处罚21人,刑事拘留1人。现将已办结的部分重点信访件(第四批)公布如下:
序号交办情况查处情况
地市举报主要内容查处结果责任单位
1南昌市 南昌市经济开发区南天阳光小区业主投诉,在7月24日和25日夜间9点多至凌晨5点多,小区内弥漫一股臭味,平时一般每星期会闻到一两次,怀疑是江西省创新外加剂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所致,政府公开信息显示该厂已于7月22日被责令停止生产,但目前该厂仍在生产,厂区的烟囱还在冒烟。      经调查,反映江西省创新外加剂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问题属实。处理措施:2016年7月27、28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到现场执法,对三和包装厂和江西省创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上述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7月28日晚,由区工委书记带领区巡查、环保、公安、城管、镇处等职能部门,会同市环保局,对三和包装厂实施查封,7月29日对江西省创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施查封。7月29日、30日,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南昌速之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安利居家具加工厂、南昌市炫界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兆佳广告字牌厂、新建县源昌模具厂、南昌中通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南昌永皓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实施查封。7月31日下午,对刘氏玻璃厂和麦园酒厂实施查封。经开区巡查办、区城环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供电公司、蛟桥镇政府等部门将加强联合督导,与市环保局密切沟通配合,加大企业巡查监管力度,禁止已查封的企业私自恢复生产。南昌市经开区管委会
2南昌市南昌县蒋巷镇豫章大桥附近有6家搅拌站,噪声扰民,粉尘、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南昌县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处理情况。投诉人质疑:这几家搅拌站中的时代高科、宏盛嘉业搅拌站未通过环保验收,但生产了5、6年未被处理。南昌县政府未履行2012年11月29日政府会议记录中关于要求这几家搅拌站停产、搬迁的决定。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1、2016年7月28日,南昌县环保局对鸿建、五安、政新、时代高科搅拌站下达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并要求企业一是停产整治;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等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等部门许可,不得恢复生产;2、7月28日向南昌县蒋巷镇政府下发要求切断其生产电源的函,7月30日对南昌市高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南昌县公安局已对时代高科擅自生产的负责人进行了控制,将进行相关处理。3、要求南昌县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蒋港镇落实主体监管责任,企业落实整改要求。5家搅拌站在一年内整改到位,若整改不到位则实行关停或搬迁。南昌县人民政府
3萍乡市湘东区荷尧镇泉陂村泉陂水库旁一采石场,毁坏当地一座天然溶洞的山体,破坏生态环境。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1.2016年7月28日,湘东区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生产)的行政命令。2016年7月29日,湘东区环保局依法下达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2016年7月28日起,湘东公安分局已停止对该矿火工用品的审批。3.湘东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立即对该矿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成立调查组,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对该矿监管缺失问题进行调查处理。4.湘东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对该矿下达限期完成生态修复的决定, 2016年年底前完成阶段性生态修复。湘东区人民政府
4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萍乡焦化厂,位于居民聚集区,经常偷排废气,粉尘污染严重,将黑色废水排入厂区旁边的小河里。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1、.2016年7月29日,萍乡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废气SO2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下达处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2016年7月30日,萍乡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煤场、焦炭堆场及其装卸区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2016年9月30日前,完善防治扬尘污染措施。3.该公司已开始建设焦炭堆场地面径流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并承诺在2016年10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4、安源区政府在2016年9月底前,制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计划,完成300m范围内居民拆迁后,将二期纳入环保备案管理,备案前,继续停产保炉。5、安源区政府负责在2016年年底以前,完成该公司厂界外道路修复工程,消除扬尘污染问题。  安源区人民政府
5抚州市南丰县紫霞镇新田村岭下组与广昌县甘竹镇答田村沙石坪组的交界处,在2016年3月份搭建了一个工棚,收集废弃电子产品提炼铝,所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1、7月29日上午广昌县组织了公安、环保、消防、城管等部门对该非法提炼厂进行现场清理,防治二次污染,现场对该非法提炼场提炼的650块铝锭进行查封扣押至广昌县环保局仓库。2、广昌县环保局已将该非法电子垃圾焚烧厂环境违法案件材料移送县公安局进行处理。3、县公安局已经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广昌县人民政府南丰县人民政府
6上饶市弋阳县旭光乡有一家选矿厂现在在厂内新建一印染厂,废水、废气直排。7月16日反映过弋阳县旭光乡铁沙村铅锌选矿厂污染问题,目前该厂仍然在生产。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1、2016年7月19日,弋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和旭光乡政府联合执法,对弋阳县日胜化纤厂实施了断电和拆除,并将该厂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7月28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已经拆除完毕,未见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和人员。
2、弋阳县旭磊矿产品加工厂已经停产整改,目前正在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弋阳县人民政府
7南昌市南昌市铁路局在湾里区政府西面500米左右处开采细石,开采了20多年,造成200多亩的山体裸露,植被遭到破坏,2012年省政府将其关闭,但至今南昌市铁路局没有做好土地复垦和护绿、补绿工作。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为彻底解决南昌采石场环境恢复治理问题,南昌铁路局与地方政府达成了由南昌市湾里区政府主导的环境恢复治理方案。2015年12月由南昌市湾里区政府组织投标,确定了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期限为2016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17日。南昌铁路局天河公司按照湾里区政府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南昌铁路局
8宜春市反映铜鼓县三都镇黄田村郑氏实业公司的造纸厂,废水、废气直排。生产时噪音扰民,在夜间尤其严重,居民曾向当地政府反映,工作人员来检查时,该厂就暂时停止生产,待工作人员离开后有恢复生产,最近几天停产。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目前江西郑顺实业有限公司已被铜鼓县人民政府予以关停取缔。该企业于7月29日上午开始拆除设备。同时铜鼓县执法调查组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铜鼓县人民政府
9抚州市宜黄县黄陂镇镇上生活区内有一家无证采沙场,采沙场所的废水流向下游,破坏农田,长期的非法采沙、采石改变了河道,村民担心会有洪水威胁。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宜黄县水利局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对采砂场下发了“水行政执法巡查督办单”,对现场采砂设备张贴了封条,要求砂场在三天内对采砂设备进行拆除。目前宜黄县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全县河道采砂编制了2016-2020年采砂规划,严格划分可采区、禁采区和可采期。今后对全县采砂作业点将严格按采砂规划进行布点。截止到8月1日上午,铲车已开离了砂场,供电所已到砂场进行拆除电线工作,目前正在联系专业拆除采砂设备人员赶赴砂场。宜黄县人民政府
10上饶市万年县大源镇河南村有两家矿场,一家是江西水泥厂附属采石场,另一家是私人采石场。采石场在爆破时震动非常大,粉尘污染严重,噪声很大,下雨天矿渣和废水流入附近河里,污染环境。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联合调查组对江西省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鹅岭石灰石矿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该矿违法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矿山按规范完善雨水导流沟并配套建设沉沙池;对万年县大源镇鹅岭采石场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按要求完善破碎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和雨水导流沟并配套建设沉沙池,对未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万年县人民政府
11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龙西村马肚里采石场(也称希彦采石场,下同),生产时存在粉尘污染,运输时车辆压坏马路,扬尘污染严重。7月25日始,该采石场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7月24日区环保局对马肚里采石场下达停产通知书后,采石场立即按要求停止了生产。后因马肚里采石场与昌吉赣高铁项目部签订了标石供应合同,在采石场停产后,高铁项目部不断要求继续供货,且在附近县都找不到可替代石场供货的情况下,马肚里采石场在7月28日凌晨1点至4点、7月29日晚上9点至12点两个时间段偷偷进行了生产,并往外运送石料。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龙回镇政府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对马肚里采石场实行断电处理,并要求该采石场严格遵守停产通知,在未处理到位之前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南康区人民政府
12南昌市南昌市经开区金桥慧景小区旁有一家国雄饲料厂,经常在晚上7、8点钟偷排废气,臭味难闻。7月19日该厂经过整治气味消失,7月23日又开始在夜间生产,气味非常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2016年7月22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到现场执法,针对臭气浓度超标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国雄饲料厂立即停产整改,编制整改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和经开区管委会,限期3日整改到位。2016年7月28日区工委书记亲自带领区纪工委书记、分管环保的副主任及环保、城建、公安及镇处主要负责同志对国雄饲料实施查封,未经检测达标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区管委会已明确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和镇级巡查制度,对已停产整改的企业进行严防死守,定期巡查,确保企业不擅自恢复生产。从近期现场核查情况来看,国雄饲料无恢复生产痕迹。南昌市经开区管委会
13萍乡市萍乡市旺成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煤炭,损毁几千亩山林,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废渣乱堆乱放,导致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影响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1.2016年8月1日,湘东区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行政命令,责令停止建设,下达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如该公司不履行处罚决定,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湘东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3.湘东区政府成立调查组,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公司存在的监管缺失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湘东区人民政府
14宜春市奉新县会埠镇村头村老子头组的柏油厂附近有一家无证炭厂,废气、粉尘未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奉新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在2016年9月底之前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及环保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依法对该企业下达了2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县供电公司已对该企业生产用电进行了断电。奉新县人民政府
15景德镇市乐平市区到涌山镇的206国道两边有上千亩的农田被占用建房,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在涌山镇锦溪河道周边,有农民违章建房,破坏水域环境。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1.对符合规划的,由各相关国土资源所按要求形成材料呈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2.对不符合规划的,将组织材料上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规划调整。3.对占用基本农田的村民建房,将进行依法处理。
4.对在建的违法占用土地建房行为的,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建房行为,并下发停建通知书听候处理。5.国土部门将加强巡查、排查力度,对违法用地建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允许再有违法建房形为发生。6.对影响水域环境的村民建房,市国土资源局将会同乐平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乐平市人民政府 
16九江市九江县赣粤高速集团公司下属的九江县材料站,与居民区只有一墙之隔,露天搅拌沥青,含很浓沥青味的废气直接排放,沙石露天堆放,粉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1、责令立即补办环评及审批手续,未办理环评审批前,不得擅自启用过磅站称重业务。2、场区内铣刨料严禁露天堆放,必须采取棚盖措施堆放。3、要求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九江县站点加强管理,不得随意将场区租赁给他人从事生产加工,如再出租须将租赁事宜报告至九江县环保局。4、针对道路扬尘问题,要求附近施工单位对该路面进行定期洒水以减轻扬尘污染。九江县人民政府
17景德镇市景德镇市焦化煤气厂,偷排黑色、黄色有化工原料味的废气,污染环境,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但问题未得到解决。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 1、要求企业加强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造成因操作原因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现企业已问责6人,其中免职2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警告2人)。2、对焦化煤气生产线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做到达标排放。3、7月28日,景德镇市环保局对焦化煤气厂启动了按日计罚的处罚措施。 4、要求企业8月7日前完善操作现场管理制度,并报环保局备案。5、8月底前在焦炉生产线易产生无组织排放的各敏感点安装在线视频,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对焦化生产的各工艺环节中易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点位要在8月7日前拿出整改方案报市环保局。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18南昌市南昌县小蓝工业园内亚晶玻璃公司东侧有一家没有名称的化工厂(门牌号159号),每天晚上6点左右开始排放难闻废气,持续时间约半个小时。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1、8月2日,南昌县环保局向科威生化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南环蓝告知[2016]23、24号),责令停止生产,就其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罚款4万元,就其超标排放行为罚款10万元。2、科威生化公司接到南昌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立即自行组织对生产线进行了拆除。截止8月4日中午,厂区已全部清空。南昌县人民政府
19上饶市玉山县双明镇周家坞村有一家黑电镀厂只在晚上生产。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将废水直排附近水库。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7月19日,联合行动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对生产设备及电力设备张贴了封条,玉山县电力公司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处理。同时,上饶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现场采取了水样送上饶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该厂上游的七一水库水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以上,完全符合饮用水标准,没有受到污染。玉山县公安机关对现场生产的四名贵州籍工人进行了拘留,并连夜进行了审讯,同时对闻风而逃的涉案业主兰林、兰晶两人实施网上通缉。玉山县人民政府
20上饶市婺源县许村镇铜锣山林业队732县道西300米处有两家无证的竹炭厂,排放刺鼻的灰色废气,粉尘污染严重。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措施:1、2016年7月31日,婺源县环保局对两家无证企业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婺环责改[2016]03号、[2016]04号),责令全面停产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尽快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婺源县供电部门对两家企业生产用电予以停供,并对其用电设施实施查封。3、婺源县环保局将针对该两厂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实施行政处罚。目前,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婺源县人民政府
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201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