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楼还赖违约金 怕上“黑名单”终付款

05.03.2014  14:03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陈彧 通讯员/卢思莹 林枧晗)买了房子5年,开发商却一直不肯交楼,惠阳区稳坤汇鑫花园的29名业主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当法院告知开发商不履行债务将被列入征信系统的信用“黑名单”时,开发商终于愿意履行债务,29名业主于昨日领到了52万元违约金、滞纳金。

        2009年底,陈小姐等29名业主购买了惠阳区稳坤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稳坤汇鑫花园,其中大部分业主来自深圳,购买这些房子主要是为了投资。合同签订之后,开发商并没有依约按时交楼,且一拖再拖。眼见开发商交不出楼,投资计划泡了汤,业主们在2012年提起仲裁,要求开发商支付数额不等的逾期交房违约金、维权和仲裁费用。

        业主和开发商虽然在仲裁过程中达成和解,但由于之后开发商没有履行付款义务,去年9月,业主们到中院要求强制执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同时,法院还与开发商沟通,表示若不履行债务,将通过征信系统向社会公开披露其失信行为,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

        在法院执行法官的工作下,开发商把款项支付到法院账号,并于昨日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发放。

        去年下半年开始,惠州法院系统建立了“老赖”通报机制,对于不履行债务的企业,法院会把企业代表人报上征信系统,将他们列入信用“黑名单”,这对企业日后的经营和声誉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一机制建立后,效果非常明显,很多企业迫于压力都愿意主动履行债务。”执行法官黄仲民说。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