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 不收拖车、停车费了

29.07.2014  10:47

须在15天内取车;7月中旬已悄然实施;交管局:具体细则还未定

  今年1月,省发改委曾发文明确: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强制扣留的各类机动车,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移或停放保管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其指定的社会救援机构向车辆当事人收取费用,并要求于3月底前实施。昨日,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民警表示,今年7月中旬,南昌交警部门已经免除了因交通违法被暂扣车辆的拖车、停车费用。

   被扣车辆停车场免收拖车、停车费

  7月17日,记者来到南昌洪安服务总公司西湖停车场,咨询被扣车辆领车的费用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里现在不收停车费了,凭银行的罚款缴费单就可以领车。

  据悉,不仅是所有被暂扣和被强制拖车的机动车在15天内免收拖车费、停车费,而且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的拖、停车费也一律免收。目前南昌市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新区、高新区以及经开区等南昌市交管局委托的所有社会停车场,已全部对违法车辆的拖、停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了“免单”。此外,交通事故车辆车主也只需要缴纳拖车费,停车费的收取日期也将自事故认定书下达之日起计算。

   未对外发布只口头告知车主

  “交管部门依法强制扣留的各类机动车,法定期限内免收停车费和拖车费,南昌从7月份已经开始实施了。”西湖停车场工作人员说道,7月17日,记者了解到,对于这项举措的实施,相关单位并没有声张,一切只是“悄悄地”开始。不过,尽管各社会停车场均已叫停了违法车辆的相关收费,但停车场也没有就此对外发布任何通知或说明。有关免费事项,都是窗口工作人员向车主口头说明和传达的。

   交管局:具体细则未定

   所以未对外公布

  既然停车费和拖车费已经免收费了,那么为何不对外公布呢?“停车费确实已经叫停了,因为具体的细则还没制定,所以暂时没有对外公布。”17日,南昌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今年7月中旬,南昌交警部门已经免除了因交通违法被暂扣车辆的拖车、停车费用。由于此项费用迄今还未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交管部门已向社会停车场垫付了半个月的费用。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之所以迟迟未就此对外公开发布消息,一方面原因在于有关收费项目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资金的来源和管理需各方统一意见;另一方面原因则是考虑到违法车辆拖车、停车费用免收之后,相关交通管理具体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