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路口安装9个摄像头 交警称企业私自安装

05.11.2013  10:41
本报深圳11月3日电(吕绍刚、史维)针对深圳市南山区“一个路口安装9个摄像头”的反映,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今天回应称:该摄像头为某公司调试设备,未经许可私自安装,现已勒令拆除。 - 上饶之窗
来源: www.srzc.com

  本报深圳11月3日电(吕绍刚、史维)针对深圳市南山区“一个路口安装9个摄像头”的反映,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今天回应称:该摄像头为某公司调试设备,未经许可私自安装,现已勒令拆除。

  日前有市民发现,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与科技南路交会处,一个路口的横杆上,安装了多达9个摄像头。不少网友质疑:“拍违章需要装这么多摄像头吗?”更有人戏称:这是要“拍蚂蚁”。随后,深圳交警方面称,摄像头不是其所装,将进行追查。

  深圳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发现在该处监控杆安装有一排摄像头,立即进行排查,“已勒令安装的公司拆除,并将在全市加大排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欢迎市民举报。”

  11月3日晚间,来到该路口,发现摄像头确已拆除(见图,王星摄)。

  但对交警的回应,不少网友并不满意:“在公共场合装监控设备不用申请吗?不要监管吗?”“装了那么久,涉及公众隐私,不能拆除了事。”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春来表示,深圳交警的处置方式仅是一个临时性的纠正程序。个人或企业在公共场所私装摄像头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摄像设备所获取的测试数据或图像片段,涉及公众隐私,存在潜在的侵权风险,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一些市民也认为,公安机关等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数据和图像进行审查、过滤、销毁或备案等处理,对其使用范围进行控制。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