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交警部门“四个迅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

12.01.2016  15:06

为迅速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交管局1月7日宜春会议和市公安交警支队1月8日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九江县交警部门迅速部署,迅速排查、迅速治理,积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止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迅速加大交通设施排查力度。积极组织民警对所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隐患、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流于形式。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回头看和再排查。对存在道路隐患、黑点路段、事故多发等路段进行认真仔细排查,就全县、乡、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设施是否齐全、规范,临水临崖连续下坡、视距不良等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标志标线是否清晰等进行排查,确保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迅速加大客运企业排查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针对春运前后客货运输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客货运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仍不达标的,建议相关部门坚决取消相应经营资质。同时,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三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的、违法行为未处理、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

三、迅速加大路面排查力度。重点检查公路各类标志标线和团雾多发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及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隐患,对短时间内无法彻底治理的路段,督促交通部门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重点安排勤务,加强巡逻管控,严防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城区高速路口、八里湖一中路口、老城区十字岗亭、汽车站、庐山站及辖区内重点路口路段的管控,对重点路段增加执勤站点,保证路面交通整洁有序。重点整治超速行驶、违法占道、不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固定和流动检查机制,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形成全覆盖的、强有力的路面检查防控网络;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公路监控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开展视频巡查,利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迅速加大宣传普查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发布安全行车教育和安全出行提示。组织策划春运“交警平安播报”,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借助微博、微信平台、电视游走字幕、广播播报等多种媒介和途径,开展铺天盖地的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此外,通过新闻媒体和“双微”平台,向社会曝光交通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利用村组、企业、劝导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工作,强化社会效果。

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排查道路交通隐患11处;增设交通标示、标线和安全防护标志8处;查处逾期未检车辆40余辆,超速超载120余起,不文明驾车行为260余起。媒体宣传报道5条次,宣传车巡回播放通告2天140余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00余条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