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专属交通事故合议庭”5年审结近3000件

13.06.2016  18:04

  2011年7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雷虹院长上任伊始,在得知西湖辖区人多、商业网点多、道路复杂且交通事故频发,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涌入法院实际,由过去分散办理,改为集中办理的方式,在全院抽调“三名”资深法官和一名书记员成立了“专属交通事故合议庭”,通过集中由专业法官审理,较好地解决专业不专、案件质量难保障的困惑,收到了明显的效果,5年来,该院“专属交通事故合议庭”审结了交通事故案件近3000件。

  该院“专属交通事故合议庭”为了更好地审理交通事故案件采取了五项新举措。一是诉前调解,对伤情或者是财产损失不大的受害人或双方矛盾争议不大的,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在当事人诉讼到法院的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用最短的时间为受害人争取到理赔款;二是进入审理阶段,为了让受害人尽快获得赔偿、缩短案件审理周期,通过扫描仪将案件成为卷子、卷宗,并将受害人的诉求及部分证据材料,以网络送达的方式,发送给保险公司,对案件材料存疑的,主审法官将会根据证据的来源进行核实,如当事人提供的户籍经常居住地证明,为了核查真实身份,法院会发询函到派出所,以核查其真实性;三是与保险公司建立速调联动机制,由保险公司派专人来业务对接,该保险公司在该院涉及到交通事故的诉讼案件,以批量化的消化交通事故的审理;四是统一裁判标准,严格依据《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纠纷审理指导意见》所列入的裁判标准,对个别案件受害者伤势较重且生活不能自理,一时难以恢复、危及生命、对方又无力赔付又急需要治疗的弱势群体,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给予经济上的救助,渡过难关;五是法官适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进社区、学校等10余次,发宣传单2000余份,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让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开车,非机动车驾驶员按道行驶,市民不能横穿马路,通过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让广大驾驶员不醉酒驾车,提高广大市民交通法规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发生。

  五年来,该院通过设立“专属交通事故合议庭”,较好地化解了一些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案件,为受害人人身伤害及时挽回了一些经济损失,身体得到及时救助,心灵得到及时抚慰,为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吴凡云 吴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