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举办阻碍交通执法常见行为处置方法培训

16.03.2016  12:33

为全面规范交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执勤执法行为,提高应对阻碍职务常见行为处置能力, 3月14日,修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共32人,举办阻碍交通执法常见行为处置方法培训。

培训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新跃组织学习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并按照支队下发的文件要求,分别从为什么要使用、哪些情况下使用、如何规范使用、如何管理记录信息、如何发挥其作用以及违反规定如何处理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使全体参加培训人员进一步掌握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要领及作用。副大队长冯辉组织民警学习公安部下发的《阻碍交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执行职务常见行为处置方法问答》,对13个典型案件逐个进行了剖析,从案例事件,案例定性,案例处置,注意问题及案例经验和反思五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解读和学习,针对日常工作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置,应对措施进行归纳。教导员余发明就培训内容和队伍管理作了强调:一是要求各单位迅速组织在单位民警、协管员认真学习,领会要领;二是要求各单位严格队伍纪律,管理好警车,管理好上下班纪律,管理好队伍精神风貌。

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周英对本次培训进行了总结。一要言语规范,使用法言法语;二要执法规范,适用法律条文准确;三要分工明确,运用团队力量;四要证据清楚,用好执法记录仪;五要自我保护,做到“三不”,不说无关的话,不做无关的事,不随意失控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