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就驾考改革答记者问

14.12.2015  12:39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 交通 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88号,以下简称《意见》),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为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公安部、 交通 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进行驾考改革?改革有何背景和重要意义?


  答:这次驾考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我国驾驶人数量持续高速增长,截至今年11月底,驾驶人已达3.2亿,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每年考领驾驶证3000多万人,预计2020年驾驶人将达到4.7亿。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考试需求,给做好服务管理、保障交通安全、提升汽车文明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第二,积极顺应群众呼声。随着汽车社会的到来,驾驶技能已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基本技能。群众反映学车难、约考难,希望学车更加经济自主、考证更加规范公正,有的还希望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还有的呼吁大力提升我国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文明意识。改革必须与群众的要求精准对接,尊重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关切。第三,着力加强规范管理。目前,驾驶培训考试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个别地方驾校与车管所存在“利益链”,发生 违法 腐败问题。改革必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实现驾培驾考阳光、公正、廉洁。去年以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着手调研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多次听取各地各部门意见,实地调研相关行业,公开征集社会意见,组织专家专题论证,形成了改革意见。


  问:请介绍一下改革的总体思路?


  答:驾考改革是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围绕促进驾培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第一,深化简政放权。公安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首先从自身改起,向自己开刀,能“减”的尽减,该“放”的坚决放开,该“脱”的彻底脱钩。进一步开放驾培市场,促进有序良性竞争。实行群众自主约考,废除考试名额分配制,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坚决与驾校脱钩,还利于社会,还利于民。


  第二,突出优化服务。尊重群众意愿,优化程序、简化手续,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试点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能一次办完的,不让群众跑两趟,能网上办理的,不让群众多跑腿。


  第三,坚守安全底线。将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作为核心目标,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坚决将“马路杀手”挡在准驾大门之外,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人民平安出行的根本利益。


  问:这次改革创新了驾校培训模式,便利了群众学车,在方便学车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具体就是“四自主一监督”: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校。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意愿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校进行学习。同时,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校培训,让学员可以更便利、灵活学车。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自主选择教练员。驾校要为学员提供电话、网络、手机APP等多种预约培训方式,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学员评价、培训价格等信息,方便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同时为学员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四是畅通学员监督和评价渠道。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问:这次改革提出了驾培实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请问具体怎么操作?为什么要这样改?


  答: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是指学员参加一个学时的培训,向驾校缴纳一个学时的培训费用。这种模式有三方面好处:一是推行“计时收费”,使驾校收费更加透明,也便于驾校开展差异化培训服务,增加了学员学习和消费的弹性。二是“先培训后付费”的方式,增强了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话语权,有利于促进驾校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避免驾校将一次性预收的培训费用挪作他用,切实保护学员的资金安全。


  问:《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有什么考虑?


  答:《意见》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这主要是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一些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驾驶培训是一项专业性、技能性培训,关乎社会公共安全。鉴于学习驾驶是在开放道路上进行,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意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这方面的经验做法,制定了管理措施,保障练车安全,保证培训考试质量。一是试点先行。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探索方法,评估效果,完善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二是限定条件。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在实施中,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问:有些地方对驾校有数量控制,通过这次改革,是不是意味着驾校市场全部放开了?


  答: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意见》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的措施。一是规范行政许可。严格依法实施准入许可,凡是符合驾校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二是公开市场供求信息。建立市场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公开驾培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驾培市场。三是保障驾校自主经营权。驾校可根据市场需要和培训能力,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自主安排招生、培训、增减教练车、聘用和辞退教练员。四是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驾校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问:目前,有些地方考驾驶证需排队等候较长时间。此次改革在提高考试能力、缓解考试积压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考试积压情况,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问题突出。分析原因,主要是警力不足,场地少,考试资源缺口大。这次改革围绕提高考试供给能力,提出了“三个增加”:一是增加考试场地。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二是增加考试人员。拓宽选用渠道,从公安机关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从社会上聘用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人员。三是增加考试网点。推行省内异地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问:《意见》提出实行学员自主预约考试,对比之前完全由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有哪些变化?


  答:这项改革,改变了由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由学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方式直接约考,有利于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有利于规范报考约考工作,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改革体现了“四个关键词”:一是自主。尊重群众意愿,实行自主约考,由学员自己决定什么时间预约考试、以什么方式预约考试、什么时间参加考试、到哪个考点参加考试,直接预约、直接参考,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二是便捷。为考生提供便捷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公平。考试预约实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排序,严格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队、依次受理、依次安排考试,排除人为操控,实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平获取。四是透明。在互联网上公开考试计划、预约结果、考试情况,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问:这次改革后,驾驶培训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有哪些新的措施?


  答:主要有四项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对驾校进行检查,评估驾校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二是建立驾培诚信体系。建立驾校信用档案,将诚信监管纳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日常工作,与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结合。三是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四是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利用计时培训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


  问: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驾考腐败问题,此次改革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严格考试、严明纪律,是把牢关口、保障交通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从严治警、保证廉洁规范的必然要求。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意见》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堵塞漏洞。推行考试随机安排,考试员和考生信息双向屏蔽,杜绝人为干扰。推行计算机考试,实行全程监控,促进评判客观、公正。二是公开透明。推行考试公开,考前公开考试安排,考中公开考试视频,考后当场公布成绩。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三是斩断利益链。严格执行与驾校脱钩规定,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实行自主报考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斩断车管所与驾校的利益链条。四是实行“零容忍”。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凡是与驾校、考场勾结考试舞弊的,一律从严惩处。


  问:在驾驶证申领使用方面,《意见》推出了哪些便民利民新举措?


  答:《意见》本着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推出了一系列方便群众培训、考试、办证等措施。一是保护学员权益。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公开培训费用标准,不得额外收费。二是放开异地考证换证。在目前已经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异地考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大中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考试,允许异地办理驾驶证审验、补换证,满足流动人口驾车出行需求。三是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满足便利出行需求。四是放宽老年人体检要求。适应我国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现状,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岁调整为70岁。五是推进驾驶证国际互认。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可度。


  问: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组织实施推动工作,确保改革落地生根。一是完善配套制度。细化改革措施,明确职责任务。二是稳步推进改革。2016年上半年,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准确解读重点内容,及时回应关切,广泛听取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措施,为改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