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鹿晗发函回击SM:现举动是JYJ合同纠纷的故伎重演
13.02.2015 11:40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本月5日,SM在上海提起诉讼,要求鹿晗和吴亦凡中断在中国擅自出演电影等违约行为。
10日,SM对鹿晗及邀请鹿晗出演电影的电影制作方提起了诉讼,并发出声明表示:“SM娱乐公司作为鹿晗的专属经纪公司,在合约纠纷尚未解决前,他的演出均需得到SM公司同意,但他擅自接工作,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因此,SM娱乐公司已于10日正式在香港通过香港的律师楼向鹿晗及邀请其出演电影的电影制片方提起诉讼,并已向香港法院上诉。”
12日下午,鹿晗、吴亦凡通过律师所发表声明函回应SM近期的举动,表示:SM公司作为韩国最大娱乐公司,其利用优越地位与艺人签署的专属合同存在诸多不合理、不公平。为此,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多次处罚SM公司。吴亦凡和鹿晗二人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通过诉讼来摆脱奴隶合同”,并指SM公司混淆是非、恶意中伤艺人。
声明还指出,SM现在的举动是当年与JYJ的专属合同纠纷的故伎重演,为限制艺人的演艺活动向中国演艺机构和媒体乱发律师函,且变本加厉直接提起诉讼,其目的就是诋毁艺人名誉,扼杀艺人的演艺活动。
此外,鹿晗工作室也发表声明函表示:SM公司是以侵害著作权为由起诉鹿晗和相应广告主,SM公司在媒体上发表上述声明带有误导性。
最后,律师所表示通过声明函向关心鹿晗的粉丝、媒体朋友等澄清事实,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无论任何机构,日后如继续发表诋毁鹿晗名誉的不实报道等,将通过一切法律措施捍卫鹿晗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13.02.2015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