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计划评选240名特级教师 享受每月300元
12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日前,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教育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次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全省第七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据悉,今年计划评选240名特级教师。
据了解,江西今年计划评选240名特级教师,评选名额向一线普通教师倾斜。评选范围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特别优秀的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需经过学校民主推荐、县级评议投票、市级考察初审、省级评审四个环节。具体评选条件可查阅《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
第七次特级教师评选突出师德要求,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强化对教育教学能力的要求,省级评审时,江西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采取说课和答辩等方式,对特级教师候选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现场考查。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在推荐特级教师候选人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真正将群众公认的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宁缺毋滥;要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据悉,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自1979年开始,第一次评选31名,1991年第二次评选96名,1999年第三次评选101名。从2004年开始,江西省形成了每三年评选一次特级教师的制度,2004年第四次评选90名,2007年第五次评选151名,2010年第六次评选233名。特级教师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300元,退休后可继续享受。(记者叶新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