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儿在京上学多次开证明未果 办假证受审

10.12.2013  19:04

庭审后,曹女士的丈夫冲进法庭护住妻子,拒绝了媒体采访 摄/法制晚报 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 杨诗凡) 为让儿子在京借读上小学,外地人曹女士四处“跑证明”。根据她和律师的说法,她开具的“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因是手写且用的是信纸,格式不对,被回龙观镇政府“打回”。

曹女士称,再回老家开证明太费劲,于是她找人刻了假章,结果取章时当场被抓。

今天上午,曹女士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在昌平法院受审。《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此事。

庭审现场受审认罪 只担心影响孩子前途

离开庭还有1小时,曹女士和丈夫就来到法院。

丈夫一直扶着她。他说,这是两人第一次到法院。

一想到受过刑罚会影响孩子的将来,我心里就难受。”曹女士在丈夫的搀扶下向法庭走去。

9时,庭审开始,曹女士站到法庭中央。因丈夫作过证,未被准许进入法庭旁听。他在法庭外,透过窗户不时向法庭内张望。

我只是对不起孩子,一心想为孩子解决上学问题,但没想到犯了法。”曹女士表示认罪,她蜷缩着上身,声音十分微弱。

经法庭调查及检方出示证据后,法官对曹女士说,家庭困难并不是触犯刑律的理由,“我注意到,你是为了教育权,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你可以正当行使相关权利,通过正常途径解决,但为了更快捷,你触犯了法律。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宣判。

休庭后,曹女士的丈夫第一时间冲进法庭,扶住了被媒体围堵的妻子,“我们不想再接受采访了,现在她心理压力很大。”他说。

话音未落,一直向他身后退却的曹女士掉下了眼泪。“我们都无所谓了,就是怕影响到孩子的将来,比如考公务员。

曹女士说,家里已经很穷了,所做的一切就是能让孩子上学,将来走出贫困,但她现在要背负刑责,可能影响孩子的未来,这是一家人最担心的。

孩子已经回老家由生病的奶奶抚养,没办法,只有这一步能走了。”曹女士称,现在最难办的还是暂住证,“我们一直在北京上班,后来就没办暂住证,认为没多大用,等再办时已经晚了。”曹女士称。

详细案情 证明不合格因“使用信纸”?

曹女士和丈夫都是山东省嘉祥县老僧堂乡人。儿子今年6岁,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今年5月初的一天,曹女士了解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开始了。

非京籍人员子女在京上学,需开各种证明。曹女士开始“跑证明”。

他们想让儿子上霍营中心小学,于是去了霍营街道办事处。5月22日,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没有“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曹女士拿不出来。关键时刻,她的一个朋友提供了自家房产证,帮她办下了这个证明。

房子位于回龙观。于是,她“转战”回龙观。在那里,她又被“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卡住了。

曹女士被抓后告诉民警,自己曾向公司请假,回老家开过一次证明。但拿到北京后,回龙观镇政府说不合格。

曹女士的辩护律师在辩护意见书中解释了“不合格”的原因:“使用的是信纸,而非回龙观镇政府要求的格式证明。”曹女士的丈夫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另一个原因是证明是手写的。

同时,工作人员告知,父母暂住证的办理时间要在6个月以上。而她和丈夫的暂住证是为孩子上学临时办的,时间上不符合要求。

最终,回龙观镇政府没给曹女士的儿子办借读证明。

曹女士被抓后称,因工作原因,自己当时不可能再向公司请假了。曹女士也曾向媒体解释:公司的假不好请,怕一回来工作就没了。丈夫得看孩子,也没法去。

为这事,她焦躁得和丈夫吵了一架,之后几天谁也没搭理谁。

我当时甚至说,如果孩子不能在北京上学,我们就两地分居,其中一个人带孩子回去上学。”曹女士的丈夫曾对媒体说。

之后的日子,曹女士心里天天记挂着儿子上学的事。一天,她看到刻章办证小广告,就拨了过去。

对方称,一个嘉祥县老僧堂乡的公章再办一个暂住证,一共100元。

曹女士交了照片和20元定金,对方让第二天“取货”。

第二天是8月9日,下午3点多,曹女士骑着电瓶车来到约定地点。她刚看见紫皮的证件,还没拿到手,就被警察抓了。

庭外追访律师:“于法不合、于情可原

曹女士为孩子上学办假章假证被抓一事被媒体报道后不久,警方将刑事拘留措施改为取保候审。

家人也向警方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老家的父母患有癌症,孩子无法送回老家由父母照看。

夫妻俩也曾向媒体解释:孩子送老家让老人带,不现实。曹女士的婆婆有乳腺癌,已经做过两次手术,身子很弱,公公身体也不好。

曹女士的辩护律师在提交的辩护意见书中写道:“曹女士的行为于法不合、于情可原”。律师认为,虽然其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因事出有因,应值得同情和原谅。

更让人唏嘘的是,曹女士想当然地以为9月开学,自己只要在开学前办好证明就行了,但实际上,非京籍儿童借读证明采集时间,5月底就已经截止了。

儿子如今回老家入学读书

昨天,《法制晚报》记者致电曹女士的丈夫。他告诉记者,妻子出事后,他实在没精力照顾孩子,就把两个孩子送回山东老家。儿子如今直接在老家入学读书。

目前,俩孩子由他的老母亲照看。他告诉记者,其实母亲身体很差,“但没办法,只能让老人帮忙了”。

吓坏了。”他这样形容妻子出事后的状态。他告诉记者,全家人都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精神负担很重,“我现在都不敢跟她提庭审的事,只能安慰她别紧张,好好休息。

在侦查阶段,曾有律师替曹女士做辩护。但庭审阶段,曹女士没请律师。“太贵。”他说,法院曾问妻子是否需要请律师,妻子拒绝了。

我们确实违法了,请律师也没用。”他说。

他表示:“我们其实只是为了孩子上学,不是要跟相关部门对着干。

交谈过程中,他不断咨询记者“开庭是什么样”,“该说些什么”。他期待,法律能给妻子带来公正的评判。

延伸采访 手写材料认不认说法不一

回龙观镇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外地在本地居住的新生入学问题。

办公室吴主任作证称,办理借读证明需要“五证”:家长的身份证、暂住证、在本辖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据媒体报道,回龙观地区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否认了曹女士的说法,称手写格式的无人监护证明,只要能清楚说明情况并有真实公章,就不会被拒收,且有大量先例。

该人表示,只是,该单位要求盖章单位、出具证明单位必须为乡镇一级,曹女士的材料被拒收,可能是级别不够。

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以普通回龙观居民的身份致电吴主任,询问“手写材料认不认”。对方称,无监护证明可以为手写,“但明年可能政策就要变了”。

但曹女士的老家嘉祥县老僧堂乡政府党办主任作证称,2013年5月27日,曹美丽确实回过山东老家,镇上还给开了证明,“我们镇政府的章放在我这里,那天他们来开过证明。

该人表示,曹女士来办理证明,用的就是当地政府的信纸,手写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开具时间为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