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纲领:“京校十条”涉及的公平与功利问题
1月13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对外发布《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这份被称为“京校十条”的文件,被首都高等教育界、科技界认为是中关村示范区最具“含金量”的新政策之一。(1月14日《光明日报》)
科研转化新政或带来科研新气象。该文件的内容可以归纳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高校开展协同创新、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和在校学生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三个方面;在记者的采访中,北京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杨建华用“破束缚、释放活力、注重实效”归纳了其创新亮点。显然,这份文件的出台,既符合高等教育服务社会的职能要求,又是对胡锦涛总书记“2011计划”的贯彻与执行,必将打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困境,促进高校师生更好地走出“象牙塔”,服务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但是,“京校十条”的有效实施需要先解决好公平与功利问题。
对科研转化,必须分学科,否则会同化学科差异。当前我国高校的学科设置可以分为理科、工科、大文科(经、管、文、史哲等),就科研及科研转化来说,不同学科差异较大,尤其是大文科,其科研成果往往是多人研究的结果,对社会的推动是间接的,只能逐步在实践中得到体现,其成果转化并不如理科和工科那么直接和快速。因此,“京校十条”对理科和工科师生来说是极大利好,会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地位等;但对那些大文科的师生来说,如果没有相应的改革措施,则他们的地位相对会显得低微,待遇显得下降,这会加剧社会“重理轻文”思想,造成校园里各学科之间的不公平,不利于高校大文科的发展,也不利于高校多元和综合型人才的培养。
同时,高校执行“京校十条”必须避免功利化思维。科研无错,科研转化更当提倡,但高校必须避免一种倾向,即凡事以科研和科研转化看齐的治理模式。高校的首要职能是培养人才,科研是提高师生能力的重要方式,但若教师过于功利,只看到了科研带来的经济利益,就会疏于教学,并把学生当成科研的机器,学生学到了科研方法,却不一定有思想和素养,这并不符合高校人才培养的初衷。同时高校也要防止所有考核“一刀切”,当前就有高校不论什么学科和专业,在教师考评和研究生评优评先时只看科研绩点,不看其他方面,这也是功利化的表现,容易造成高校考评方式的异化。
因此,面对“京校十条”的好消息,首先要分学科对待,确保不同学科的师生在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的新形势下能按照不同的方式受到考核,享有相对公平的待遇和地位;其次要注意其对师生带来的功利导向问题,在学校治理方面,要通过制度保证教师融科研与教学于一体,学生融科研与素养提升于一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