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亮出行政“权力清单”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从1003个减至114个
本报萍乡讯 (江西日报记者唐彩萍 通讯员梁永明)5月9日,萍乡市政府审议通过《萍乡市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单》,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在全省率先亮出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至此,经过2005年以来五次清理,采取取消、委托、下放、合并、暂停等方式大力精简,萍乡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有的1003个缩减到114个。
萍乡这次对现行的343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涉及50个市级部门,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保留114项,取消37项,合并15项,下放到县区相关部门审批163项,委托县区相关部门审批14项。据悉,保留的114项行政审批项目是涉及跨县区、需要全市统筹安排或者需要总量控制、可能危及生态环境、生产安全等公共安全的项目,和涉及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的项目;省政府委托市审批的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只有省级政府部门才有审批权限,但依法授权市级部门审批的项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下放、委托给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审批项目。取消的37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发改委的除跨市河流上水库和国家规划内中型及以上水库项目外的其他水库项目核准;市地税局的50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市旅游局的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等。
今年全面深化改革启动后,萍乡市委、市政府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点改革内容之一,在缩减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着眼实施行政审批投资负面清单、行政审批准许清单和权力监管清单“三单制度”,并且通过实行“五个一律”和“一改”,即除国家明文规定外,一律取消审批、一律实行目录管理、一律进入办证中心、一律实行“流程再造”、一律实行网上审批、改“串联式”审批为网上“并联式”审批,探索“一枚章、一票清”行政审批新模式,着力打造区域商务成本洼地、政务服务高地、配套服务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