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亮:因娃争姓,争出了不负责任

20.03.2015  11:24

  娃刚出生,婚姻就“duang”一下散了。娃应该跟着谁姓呢?男女双方互不相让,父亲压着身份证,不肯为娃办理出生证,双方为此数次上公堂。而现行的法律并没明确规定父母应当为孩子办理出生证,全国也几乎没有案例可供参考。法院最后判决父亲持本人身份证协助母亲办理出生证,“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是父母的一项基本义务”。(3月19日《新快报》)

  这一案件最终得到了解决,孩子的母亲凭借法院判决,成功为其办理了出生证,而且其姓也随了她。看上去,孩子的母亲取得了胜利,完全可以搂着孩子睡个好觉。可依笔者看来,孩子的父母都是输家,而且输得一塌糊涂。

  第一,你们输在了孩子刚刚出生,就闹起了离婚。且不说孩子在母乳期法律不支持这样做,但从亲骨肉刚降生就急于解体婚姻来讲,你们都是不负责任的。两个人过不下去并不是不可以离婚,如果早有苗头就不该要这个孩子,何苦让其一出生就面对家庭破败?即便早没有苗头,此时也不该往离婚上想,更别说去做了。你们应该把爱倾注在刚出生的孩子身上,而不应去顾及夫妻此刻的不爱。可见在“”与“不爱”的选择上,你们把本该最爱的孩子抛到了一边,却把重心转移到解决夫妻不爱的现实中。你们如此选项只能说明一点,在最不恰当的时候,做了最自私的事情,丢了最不该丢的责任和担当。

  第二,你们输在了只争孩子的姓,不争爱孩子。谁都知道,孩子出生后最先办理的就是出生证。它不仅是孩子落户、打预防针的必备要件,更长远的是,它会伴随孩子一生,特别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面对如此重要的出生证,你们却因争姓搁置不办。甚至孩子的父亲还出言,等孩子满18周岁后自己去解决,这是何等荒唐的想法。按说“”只是符号,不该将其看得太重。把孩子争到自己名下,也只是一个归属问题,根本改变不了本有的一切。就算这一点想不通,因为爱孩子才去争姓该是认同的吧。但是笔者从你们身上,只看到了在争姓上的面红耳赤,却没看到在为孩子办出生证上作出半点让步。孩子一天不办出生证,就“黑人黑户”一天,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仅此而言,你们敢说,这样做都是为了爱孩子?

  这起“争姓”案是错位的,让人只看到了孩子父母的自私和不负责任,却没让人看到最起码的为孩子着想。现在孩子的身份虽已“落地”,但在日后抚养上还需太多落实。劝这对曾经夫妇抛弃所有无谓之争,把心思回归到对孩子的爱上。不然你们会妄为父母,愧对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