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亮:国策无弹性,鱼与熊掌安能兼得?

09.09.2015  11:20

  41岁的陈女士近日向澎湃新闻表示,今年初发现意外怀孕,她现在已有一个11岁的孩子,但考虑到自己年龄已大,且一直希望再生孩子,遂决定将孩子留下。不过由于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而其丈夫系楚雄州公安局的在编民警,如果生下孩子,他将被“双开”,因而一直催促妻子放弃孩子,二人为此多次争吵无果。(9月8日澎湃新闻)

  在我国没有全面放天二胎前,对于那些不具备生育二胎条件的夫妇来说,“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依然是基本国策。不管谁违反了这一基本国策,哪怕再值得同情,都不应动摇法律法规对其制裁的刚性。

  显然,陈女士夫妇已经触碰了这一基本国策,不管她怀孕几个月,是否还适合流产,只要把孩子生下来,按照相关规定,她的丈夫就必须接受被“双开”处理。在要孩子还是要工作的两难选择中,他们夫妇只能选其一,那些所谓的同情和寻找妥善解决办法,都不能成为国策给“人性”让路的理由,鱼与熊掌不能兼得。

  其实,陈女士夫妇所面临的两难选择,是他们一手制造的。她的丈夫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在她怀孕乃至决定要这孩子时,肯定考虑到丢饭碗等一系列后果。在这期间,他们完全有足够时间来权衡利弊,在这“两难”中做出抉择。因此来说,他们走到这一步,是做好了一定心理准备的。

  既然陈女士夫妇做好了心理准备,且又把孩子留到了今天,继续走下去便是。即使现在后悔了,或出现意见不统一,也只能由他们对自己酿成的这一后果埋单。不管此事被报道出的本意是什么,我们都应坚守一条红线,那就是不要把他们制造出的两难选择推至社会,用所谓“人性”的大旗撼动国策的尊严,从而达到鱼与熊掌兼得的目的。假如让这种目的达到,“人性”是足够“人性”了,可我们的国策底线还有吗?这样的口子一开,会迎来众人效仿,那么还有规矩可言吗,又如何全面以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