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4184人享特殊药品医保

13.07.2016  11:09

  7月12日,从省社保中心了解到,去年,我省首次启动谈判机制,将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赫赛汀(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等5种治疗白血病、乳腺癌等大病的特殊药品纳入医保范围,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4184人享受特药待遇。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省支付统筹基金7002万元,大幅减少了大病参保患者的自付费用。参保群众年度人均个人负担支出特药费用6100元,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3%,处于可承受范围,特药政策较好地保障了患者特药临床需求。与此同时,通过特药价格谈判,特药厂商虽然降价15%,但特药使用量增加了40%,特药厂商利益也得到合理保障。

  将几类特殊药品纳入医保范围后,我省已建立基金、参保人员和企业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据悉,我省大病基金报销比例为职工医保75%、居民医保70%;个人负担25%或30%;企业承诺医保谈判结算价为全国最低价并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在协议期间,若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按新的价格进行结算。

  对隐瞒价格等失信行为,根据性质不同,我省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扣款、拉入诚信黑名单、拒绝新品准入、原品种退出市场等处罚。

  此外,我省还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特药服务管理机制,对特药供应实行了定点医院、定点医师、定点药店的三定点制度,将特药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特药责任医师负责对特药患者诊断、评估、开具处方和随诊跟踪等全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