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月163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党政纪处分
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何柳斌报道:7月29日记者获悉,6月江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0起,处理25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3人。11个设区市中,赣州上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最多,为25起。九江、萍乡、新余、宜春、上饶、吉安、抚州查处的问题均在10起以上。
省直单位查处问题5起
典型案件:
1.省能源集团丰城矿务局建新矿供应科长黎庆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2.江西省化工学校党委书记王小宝,公款国内旅游,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南昌市查处问题2起
典型案件:
1.青山湖区永人小学校长欧阳旭,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新建分局路政大队指导员余纪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九江市查处问题14起
典型案件:
1.九江市工信委副主任朱小凡,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九江市湖口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陈超,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景德镇市查处问题4起
典型案件:
景德镇市商务局商业储运总公司总经理陈霞,违规操办宴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萍乡市查处问题17起
典型案件:
1.萍乡市人民医院CT室主任王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2.萍乡市林业局安源分局林政科科长廖玉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余市查处问题15起
典型案件:
1.新余市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副总经理龚新平,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余市高新区城东办事处谭塘管理处书记李绍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鹰潭市查处问题1起
典型案件:
鹰潭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叶鹏,违规公款吃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赣州市查处问题25起
典型案件:
1.赣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刘纪,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赣州市赣县宝莲山管委会民政所干事黄建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春市查处问题18起
典型案件:
1.宜春市高安市财政局新街镇财政所长罗小武,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副镇长漆胜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饶市查处问题16起
典型案件:
1.上饶市横峰县姚家乡兰子村党支部书记兰秀金,公款国内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上饶市玉山县招商局局长陈明源,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吉安市查处问题21起
典型案件:
1.吉安市遂川县安监局局长朱河江,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吉安市井冈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许立庭,公款国内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抚州市查处问题22起
典型案件:
1.抚州市临川区消费者协会会长王国平,大操大办宴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抚州市乐安县林业局副局长詹美生,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