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颂寒:近2000人抢油蛤是一场典型的中国式悲哀

03.07.2015  20:25

  又见哄抢,这次发生在惠安东岭镇海边。昨天下午,因受天文大潮影响,海边潮位退至罕见的低位。一私人承包、500亩的油蛤养殖地裸露,遭大量群众哄抢,场面失控。这块养殖地是养殖主、莆田人黄某向东岭镇西埔村村委会承包的,昨日,他并没有在泉州。(7月3日人民网)

  “中国式”被赋予了很多深层含义,但是一般被笼统概括为只要有人带头,就会有很多人跟着去做,哪怕是一件明知道错误的事情,只要符合自己的利益也可以无视自己的是非观念。曾经被炒的很火的“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而今天又见到“中国式”的疯抢油蛤。

  因为退潮,让一个私人承包近500亩的油蛤养殖基地裸露出来,吸引了附近七镇的人来疯抢。这样的疯抢,经济损失最惨重的是那位承包商,但名声损失最大的却是当地的政府和老百姓,因为这起事件的被曝光,很有可能恶化当地的投资环境,让很多本来想到当地进行投资的人不得不重新审视是否该投资当地,因为这里的民风过于“彪悍”了。

  让笔者最不意外的是一名疯抢者口中那句话,“因为看到别人都在抢,自己不抢又觉得不心甘,所以还是决定去抢了。”这样的话暴露了那两千名疯抢油蛤者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明知道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如果别人都去拿了,而自己不去拿就是吃亏了。反正大家都在拿,所以只要人多就肯定不会受到什么惩罚。正因为这样的思想在作祟,让人看了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难道基本的道德观有时候抵挡不住那几斤油蛤吗?

  经常被曝光类似的新闻,不是考验当地人的基本素养,考验的恰巧是第一个人的反应。运水果货车在高速上翻车,往往能够看到两种截然不同的影响。有些地方的村民会一哄而上,将洒落在地上的水果一抢而光。而有些地方的村民,却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带头,紧接着带动周围所有的人帮车主把所有洒落的水果都捡起来。这样的两种结果,并非是两地村民的素质有高低之分,而是取决于带头者是如何去做。所以,对于这起疯抢油蛤的带头者,必定要严惩不贷才能“以正民风”。

  要杜绝中国式悲哀的屡屡发生,需要的不仅仅是个人的觉悟提高,还需要严法。在中国有一条不成为的“潜规则”,那就是法不责众!只要当违法的人不涉及他人的生命,并且参与人的数量巨大,往往很难对每一个参与的人员进行量法制裁。久而久之,就会让人产生一种只要当违法人员只要够多,就算参与进去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的错误思想。因此,这场中国式抢油蛤考验了当地的执法部门能不能真正做到,让每一个违法者都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或许,这样广泛式的惩罚疯抢者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但是在法制建设的今天确是必不可少的执法之态。

  很多人认为疯抢油蛤又不是伤人性命,算不上什么罪大恶极,充其量只能算是平凡之恶。但是,千万别小看这种平凡之恶,往往很多人对于这种行为的不以为然,会放纵当地的民风变得越来越缺乏需要的精神文明。有时候,这种认知态度,往往会让平凡之恶变得更加影响社会安定。所以,对于这种不疯抢行为绝对要彻底摒弃,还需要从思想上做到摈弃,绝非是一件容易做到的。